今立法院衛環委員審查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等草案,有多名立委提案,若受雇者任職滿6個月後,當直系血親、配偶、子女等人發生重大傷病,可申請「長照安排假」,雇主須給予侍親照護留職停薪、相關津貼等。勞動部部長許銘春也回應,長照安排假薪資和津貼配套一年就可能花上180億到360億,未來將會蒐集各界意見、持續討論,預計在3個月內提出完整報告後擇期再審。
面對高齡化社會,台灣有不少民眾會因照顧家庭選擇離職,勞動部在2016年曾推估,台灣1153萬勞動人口中,有231萬人因要照顧失能、失智、身心障礙家人而影響工作,每年約有17.8萬人「減少工時、請假或彈性調整」,13.3萬人「因照顧而離職」。
今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日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增訂20-1條文草案,立委蔣萬安、黃秀芳等人分別提出不同的增訂條文,從長期照顧安排假(簡稱長照安排假),達到「照顧不離職」。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提案時指出,雖現行就業保險保障失業勞工生活,但沒有包括父母,隨著勞工長照需求增加,也影響工作穩定性,其中女性佔61%,男性佔39%,以女性工作機會更受衝擊。
據統計,若為男性照顧者約有41%能返回職場工作,不過女性卻僅有25%,蔣萬安也批勞動部對修法的態度消極,應是給予更彈性的修法、積極與企業溝通,而不是以企業反彈為藉口。
蔣萬安提到,勞工需面對照顧年長家人、陪家人就醫等狀況,又或者另花時間熟悉長照資源,應給予足夠的彈性時間請假處理,呼籲應讓勞工申請不超過90天的照顧留職停薪、30天內得請領照顧津貼,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
會上民進黨立委黃秀芳也指出,日本相關長照規範中有明訂,若勞工需連續照顧家人達兩周以上,得申請總計93天的留職停薪,另還有相關照顧津貼,呼籲台灣可以比照辦理。
勞動部長許銘春今表示,長照安排假入法為立意良善,但現國內皆以中小型或微型產業為大宗,許多企業都認為人力上無法負擔,若無相關配套勞工也不會有意願請長照安排假;立委們今也呼籲勞動部提出相關經費明細,否則若要修法也缺乏參考標準,難以評估天數及津貼該如何規畫。
許銘春回應,長照安排假需要薪資和津貼作為配套,勞動部估算一年就要花上180億到360億,會在3個月內提出完整報告。至於是否直接在《性別工作平等法》明訂規則?她也說,勞動部會蒐集各界意見、持續討論,也建議以無工作的父母為加給條件的標準。(陳明萱/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