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長王國材出席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詢。李姿慧攝
國道一年有3萬到4萬件散落物,11月19日更發生一輛載著鐵板的聯結車將數十張到上百張鐵板散落在國道上,所幸未發生追撞,但根據現行規定,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處理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費,立委質疑散落物嚴重影響國道安全,30分鐘內不收費太佛心,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未達30分鐘不收費可能要取消,將檢討。
立委李昆澤表示,國道速度都很快,很多貨車上面載有貨品或相關物品沒有固定好,造成物品脫落,散落物造成國道其他車輛安全危險,11月19日有一輛載有鐵板相關物品的聯結車,在國道3號上,發生數十張和上百張鐵板散落在車道上,幸好沒有造成車輛追撞。
李昆澤說,國道散落物掉在國道上,並非由司機自己去收,避免有二次事故情況發生,由國道事故處理小組處理國道散落物品,並訂有收費要點,如果處理過程沒有超過30分鐘,不管散落車輛占據一個車道或兩個車道,都不收費,超過30分鐘、未達60分鐘,一個車道收3千元,兩個車道收6千元,若需要另外封另一個車道處理散落物,第三個車道也不收費,這樣收費標準是否會檢討,這收費標準太佛心。
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國道一年散落物有3萬到4萬件,影響交通外,也很危險,處理散落物時間未達30分鐘不收費部分可能要取消,不管掉落何物都會造成危險,已經請高公局檢討。(李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