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兒戲? 有大學生結婚後一個小時就後悔,但女方不同意,雙方對簿公堂,女方還認為對方根本在「騙婚」,要求男大生想離婚要賠償一百二十萬台幣,最後法院拒絕男方請求。
今日一條新聞,引發中國網民熱烈討論,還登上微博熱搜第一名。原因就在雲南昆明,傳出有一對小夫妻要鬧離婚,雙方都很年輕,男方還是大學生。
報導指出,1995年出生的項姓男子,目前還在就讀昆明某職業學院,他向法院遞交離婚請求,並表示,他和妻子早就感情破裂,在結婚前就已經分手。會和對方結婚的原因是因為「女方在分手期間多次發訊息騷擾並刺激他,所以他才作出了草率的決定,和對方結婚。」
而女方則是1997年出生的陳姓女子,目前是牙醫診所的護理師,她表示,他認為男方根本在騙婚,如果要離婚,她要求要有人民幣三十萬賠償( 約合台幣128萬元),
但法院審理後,表示雙方既然也確實曾談戀愛,代表也有一定感情基礎,原告並不能舉證夫妻感情破裂,因而最終判決離婚訴求「不予支持」!
這報導引發中國網民熱議,網友紛紛留言「結婚前已經分手?95年出生的男大學生也已經是26歲的成年人了啊,為自己的行為負點責任好不好,跟人結完婚推卸責任說都是因為對方騷擾自己才草率同意結婚,這也太離譜了!」。
也有不少網友倡議應該要規範「結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根本沒用,結婚冷靜期才是最重要的」、「結婚也弄個三十天冷靜期吧 婚姻不是兒戲 不是想結就結的 兩個人組成一個小家多麼神聖 不要當兒戲 」、「事實證明需要結婚冷靜期 」。
還有網友對於男大生行徑表示無法理解「分手了幹嘛還要結婚?是你有問題?還是我們有問題」、「95年26歲心智沒成熟想一出是一出是弱智嗎?“發短信刺激下草率決定”你是18歲剛進大學嗎? 」、「所以分手了幹嘛要結,都腦子不清醒,意氣用事的人,只能說現在糾纏在一起是活該。 」
也有人提醒,結婚前應該做的三件事「同學們,你們以後結婚前要做三件事: 第一件,去民政局門口蹲一天,看看拿結婚證和拿離婚證的有什麼區別。 第二件,到醫院產房門口看一天,看看生孩子是什麼樣的。 第三件。在醫院住院部逛一天,算算老太太照顧老頭多,還是老頭照顧老太太多。 做了這三件事,再好好考慮要不要結婚。」(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