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受到疫情影響,繳納期限延長至8月31日止。資料照片
今年度自用汽車及機車燃料使用費,已於7月1日開徵,受到疫情影響,繳納期限延長至8月31日止,台中區監理所所長魏武盛表示,截至8月25日止,中彰投地區已有8成9車輛完成繳費,尚未繳納車輛約51萬餘輛,提醒尚未完成繳納的車主,務必在8月31日前繳納,以免受罰。
台中區監理所表示,尚未繳納車主可持原繳納通知書,前往金融機構、郵局、超商臨櫃繳納,或透過電話語音、監理服務網或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嗶嗶繳、LINE Pay Money、橘子支付、元大銀行、街口支付及蝦皮等APP,以信用卡或金融活期帳戶線上繳納。
台中區監理所提供燃料稅約定扣款服務,車主可至官網進行申辦。台中區監理所提供
車主使用信用卡繳納,手續費依據各發卡銀行規定,其餘繳納方式均免手續費,若不確定自己的愛車是否已繳納汽燃費,車主可透過「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進行查詢,避免重複繳納。
台中區監理所官網快速連結專區,已設置汽機車燃料費約定扣款線上申辦服務,車主可逕自前往官網申辦,未來開徵期限最後一日,即自動從約定帳戶扣款,而且扣款前後會以手機簡訊或E-MAIL等方式通知,既節能減碳又可避免遺忘繳受罰,也可申請汽燃費電子繳款單服務,避免紙本繳納通知書寄送安全疑慮及持單外出繳費感染風險。(地方中心王煌忠/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