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車主19天新車遭業務開去辦私事撞毀 想換新得付15萬折舊費

出版時間 2021/07/30

雲林縣虎尾鎮林小姐7月4日花了63萬元買了一輛小型房車,正開心能脫離機車族,19天後交由業務員開回原廠作新車檢修,不料業務沒直接回廠,竟先開去辦私事,結果撞車造成車頭毀損。她要求更換新車,總公司與地方公司互踢皮球,一度要求她負擔折舊額度15萬元,她不滿車商處理態度,前天PO臉書社團請網友評理。

張小姐的車已進廠修理。寶智華攝

林小姐表示,車商業務員於7月23日把她的車開回原廠作新車檢修,不料接到車廠電話告知她的車出車禍,調閱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是業務過了原廠大門卻未直接進廠,而是開去處理私人事務,一路上引擎催得轟轟響,還蛇行超車,結果撞上一輛停等紅燈的休旅車車尾,造成她的新車車頭毀損。

張小姐的新車車頭撞毀。張小姐提供

林小姐把行車紀錄器畫面上傳臉書社團《虎尾人(讚)出來》,許多網友留提供意見,有人要她堅持提告,有人留言「這是在飆車嗎?」有人要她向媒體投訴爆料,千萬不要用自己的新車保險來處理,否則隔年的保費會增加。

張小姐將車損狀況及行車紀錄畫面上傳臉書社團。翻攝臉書社團《虎尾人(讚)出來》
張小姐將車損狀況及行車紀錄畫面上傳臉書社團。翻攝臉書社團《虎尾人(讚)出來》

林小姐表示,好不容易買一輛新車,交給車廠人員回廠維修,結果卻撞毀,就算是能修復原狀,但心裡絕對會感覺很差。

營業所的郭姓所長表示,公司絕對有處理善後的誠意,目前有兩個方向,一是原廠負責把車修復,再包個紅包給張小姐表達歉意;第二是更換新車,請張小姐負擔部分的折舊金額,至於要負擔的額度,可以再溝通。

雲林縣消保官張嘉麟表示,基本上這輛新車的損傷不是車子本身的問題,而是有外力介入,是第三人行為造成;如果是車子本身的問題,有重大瑕疪,當然可以根據定型契約去主張權益,現在這輛新車是因為外力介入而毀損,就得回歸到民法,朝侵權方向來處理,車主只能要求把車修復原貌,或是請求維修費用,比較難去主張更換一輛新車。

雲林縣消保官張嘉麟認為應朝侵權求償方向處理。寶智華攝

張嘉麟表示,毀損這輛車的始作俑者是開車的業務人員,應該要出來面對,負賠償責任,如果業務賠不出來,雇請業務員的公司要負連帶責任,這是法律為了保障消費者而賦予消費者多一個求償的管道。(地方中心寶智華/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