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豐有線電視大股東戴永輝向亞太電信董事長呂芳銘收購TBC(台灣寬頻通訊)股權65%交易案,7月14日遭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綜合考量申請人經營實態、產業發展及其他公共利益決議「否准」。對此,呂芳銘今(7/27)特地召開記者會表示「不服」、委託律師謝穎青提行政訴訟,呂並稱,自己快滿67歲,從沒告過人,沒想到第一次就告官。
2017年呂芳銘與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合資成立Dynami公司,作為收購投資TBC有線電視集團的亞洲電視付費電是基金管理公司(APTT),而戴永輝2020年2月宣布透過大大數位匯流公司,投資呂芳銘的TBC股權65%,形同擁有TBC經營權,該交易案被外界認為,將誕生全國第三大有線電視集團,其擁有近百萬用戶,僅次凱擘和中嘉。
經過15個月審議,遭NCC否准,NCC於14日例行記者會上說明,委員會決議的理由是,APTT信託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公司AMPL股權,在3年內歷經多次經營權、股權的重大變動,不利於TBC集團強化產業競爭力跟消費者權益,所以駁回該案。
對此,呂芳銘今表示,NCC的會議記錄提及,Dynami承諾措施成效尚未顯示改善前就尋求經營權轉讓,即「輕諾」提出各項經營承諾之疑義,而「輕諾」2字讓他直言「我好像一個騙子」。
呂芳銘表示,他一輩子沒有告過人,但曾於HP當總經理時被告過,而進入電信業以後,當負責人要常常被告,但快滿67歲的他,從沒告過人,沒想到第一次就告官;他也說,NCC發言人也在記者會上說,尊重業者提出行政訴訟,「這是NCC要我告,他恭敬不如從命」。
委託律師謝穎青表示,對於NCC的「否准」結果感到意外、失望,尤其當了30年的電信律師,NCC強調是處分,那就要有法律依據,主管機關要明白揭示審查基準在哪,但不只今天這個案子,是所有NCC審查的案子,例如前一案,寰宇新聞換照,要求3年內專屬人力要增加158人以上,3年內設備投資增加800萬至6000萬元,不知道換照包含外國人投資的審查基準,NCC不必先把審查基準訂出來給社會大眾執行,所以「每案都在發明新的審查基準,看到的會議紀錄是滿滿的情緒,還指控申請人是騙子」。
而NCC總計25項要求,如降低APTT發放股利、辦理APTT現金增資以償還銀行貸款、調整TBC管理人事以節約支出,到2020年2月Dynami全部做到,今年1月還將25項要求,正式公文提給NCC,無法接受的是,此案經過NCC去年9月的聽證會,結論要以聽證為準,但上上週NCC卻提出有損產業狀況,未符該會「高度期待」,超出法律授權範圍外,也不曾具體於25項應辦任務中明示期待究竟有多高。
(陳怡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