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試管嬰兒補助再升級!

出版時間 2021/07/04
今年7月1日起,試管嬰兒補助再升級!

【特別企劃】不孕夫妻有福了!為了幫助不孕夫妻一圓求子夢,也為了協助不孕夫妻減輕治療經濟重擔,自民國110年7月1日起,試管嬰兒補助再加碼,補助對象從原本的低收入、中低收入戶不孕夫妻擴大至一般不孕夫妻(必須夫妻中有一方為中華民國國籍,且妻年齡44歲(含)以下),若是首次申請,金額上限為10萬元,若再次申請,上限為6萬元,每胎最多可補助6次。對於許多承受龐大經濟壓力的不孕夫妻來說,這項補助方案就像是一場及時雨。

年齡越大,求子過程越艱辛

近年來,男女結婚、生育年齡逐年遞延,國際醫學文獻指出,女性若超過35歲,不孕機率就會增加,不只是女性,男性的生殖能力也會隨年齡增長而逐漸衰退,當晚婚、晚育的趨勢成為常態,治療不孕的需求便與日俱增。

不過治療不孕症的費用十分昂貴,特別是體外受精(俗稱試管嬰兒)療程,價格更是高昂,常對不孕夫妻造成沉重的經濟負擔,而110年7月1日政府所推行的擴大不孕症治療試管嬰兒補助方案,預估每年可嘉惠約2.3萬至2.8萬對不孕夫妻。

善用補助資源,把握生育時機

相較於過去,這次的擴大試管嬰兒補助方案無論在補助對象、補助次數、額度與申請流程上,都有很大的轉變。在過去,試管嬰兒補助方案的對象只侷限於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不孕夫妻,補助次數為一年一次,且每年補助上限為15萬元。但在最新的擴大試管嬰兒補助方案中,補助對象除了原本的低收入與中低收入戶不孕夫妻,也擴及妻未滿45歲的一般不孕夫妻,補助次數隨妻子年齡層差異而有不同,若妻子年齡39歲(含)以下,每胎補助上限為6次,若妻子年齡為40歲至44歲(含),每胎補助上限則是3次。

至於補助額度方面,如果是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的不孕夫妻,每次補助上限還是維持15萬元,若是一般不孕夫妻申請試管嬰兒補助,補助額度上限會隨申請次數及療程不同而進行調整(如下表)。

想申請補助,要注意這些重點!

不孕夫妻若想申請試管嬰兒補助,要如何申請?主要有兩個重點:第一,需要準備夫妻雙方的身分證正本。第二,可由國民健康署特約人工生殖機構代為線上申辦,因此民眾申請流程比過去簡便許多。要留意的是,當申請通過,不孕夫妻應於一年內完成療程,至於補助費用的申請,則應該在療程結束後六個月內向國民健康署提出,時間點是以懷孕確認或治療終止日為準,逾期就不會予以補助。

國民健康署也呼籲,夫妻如果想生小孩,一定要趁早行動,以免錯過黃金生育期而不易懷孕。此外,已婚夫妻在未避孕的情況下,若超過一年仍無法自然懷孕,建議及早就醫,以找出原因,盡早做好生育規劃,把握好「孕」時光,如此才能早日心想事成、美夢成真。

民眾若想了解國民健康署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名單,可查詢網址:

https://bit.ly/3wdupxT

若想獲得更多訊息,也可上國民健康署網站「試管嬰兒專區」查詢。

(https://bit.ly/3qtwxAx)

試管嬰兒補助諮詢專線:(02)2558-0900

(衛生福利部及國民健康署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