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台中市新聞局長黃國瑋針對案1886足跡的說明、照片)
新冠肺炎疫情大爆炸,雲林仍是淨土,但台中一名男性保健食品研發員(案1886)昨被指揮中心公布確診,中市府昨天下午說明其足跡,提到他去過台北律師事務所、台中水電行等處,唯獨沒說清楚雲林部分去哪,導致雲林縣府被關切電話灌爆,趕緊在昨晚公布疫調結果,眾人才發現,他其實到過雲林3天,而非中市府說的1天,憂心雲林0確診破功。
雲林縣衛生局長曾春美表示,針對這名個案的接觸史,目前已匡列4人居家隔離,10人自我健康監測。她也補充表示,對昨天所公布案1886的足跡疫調出現台中雲林落差,解釋因中央將確診個案足跡交由地方政府公布,因多地確診個案量上升,各縣市衛生局做疫調時,均先從自身部分著手進行,涉及外縣市部分事後才轉當地衛生局疫調,雲林縣衛生局在未經台中市衛生局提前告知的情況下,等到足跡正式公布後才能著手進行,所以出現時間上落差。
針對昨天台中市府公布大里案1886(健康食品研發員)疫調,列出曾到過雲林縣1天卻無足跡細節,導致雲林縣府看到新聞才緊急展開疫調,發現個案曾到過雲林3天,足足晚了7個小時才公布足跡。對此,台中市衛生局長曾梓展上午參加市政會議前接受媒體採訪,說明對另名疫調不實的豆漿伯處以30萬元罰鍰,聽到媒體追問:「案1886(大里區45歲健康食品研發員)現在說法如何?究竟在雲林停留幾天?」曾梓展立即快閃,沒有回應。
台中市新聞局長黃國瑋表示,昨天第一時間如果沒有報到外地縣市,這部分中市府未來會檢討,未來如果有台中以外的足跡史,應由各地縣市提供,台中就不再提供了。
至於台中市昨天通報雲林縣府是否有延遲?黃國瑋否認,表示疫調沒有大家想像的簡單輕鬆,尤其是涉及外地縣市,必須由具有公權力的外地縣市政府做處置,地方所有確診者資料都會通報中央,各縣市衛生局也會互相聯繫,如果有外縣市的狀況,理論上各縣市衛生局會互相通知,例如宜蘭的確診者有到台中足跡,宜蘭縣府會通知台中進行清消作業,理論上台中也會通知,但詳情仍要請衛生局了解。
黃國瑋說,過去疫調都是由中央統一說明,就沒有這個困擾,但現在中央授權給地方說明,難免有些足跡在跨縣市時會出現這個問題,最好的狀況是由地方衛生局報告自己地方的狀況。
案1886是住在台中大里的45歲男子。曾春美表示,他於5月12日中午12:30曾到過斗六市雲林路一段178號「奇峰自助餐」,當天13:30曾到斗六市大同路109號「台灣中小企銀斗六分行」;當天下午在斗六市久安路174號旁工廠工地至晚上7時返回台中。
5月14日,他14:20曾到斗六市大學路二段288之6號「專吃無刺虱目魚」;約15:00到斗六市久安路174號旁工廠工地至晚上7時返回台中。
5月15日,也就是台中公布疫調的日期,他約16:30前往林內鄉九芎村大同路20號「7-11晟興門市」。
曾春美呼籲,北部已發生多起社區感染,疫情現正嚴峻,民眾務必要戴好口罩,非必要別外出、移動,購物盡量外帶,保持好社交距離,並提升個人免疫力才能有效抗疫。若有民眾曾到過確診者足跡,在5月22日、29日前感到出現發燒、上呼吸道、腹瀉、嗅味覺異常等身體不適等COVID-19症狀,應佩戴口罩,切勿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自行到縣內6大區域醫院就醫採檢,就醫時請主動告知接觸史、旅遊史、職業暴露、周遭其他人是否有類似症狀。有相關疑問請打1922查詢。(地方中心寶智華、鮮明/雲林、台中連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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