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疫情擴散,苗栗縣政府15日防疫提升為準三級警戒,苗栗地方法院、地檢署,16日分別公告防疫措施。法院指具有緊急必要性的案件外,彈性調整台北市、新北市當事人5月28日之前的庭期;地檢署一律取消5月31日前所有偵查、執行、觀護等案件的開庭。
苗栗地院表示,自即日起至同5月28日止,期間傳訊住、居或事務所設於臺北市和新北市之當事人、代理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之案件外,彈性調整庭期。
院方指出,明天(17日)的庭期,已由承辦股個別聯絡當事人、代理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避免白跑;至於18日到28日的庭期,17日由院長召集各庭長商議後再定案。相關當事人、代理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請注意改期或取消庭期通知,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繫案件承辦股,避免遺漏,本院將儘速於官網上公告相關案號,並由承辦股以適當方式聯繫通知。
地檢署指出,依據法務部與高檢署發布的防疫作業指引,自5月17日起至110年5月31日止,取消所有庭期。取消的範圍包括所有偵查、執行、觀護等案件,舉凡被告、告訴人、證人、受刑人、假釋報到、採尿等,除特殊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案件,由地檢署個別通知需開庭進行必要處理外,均予取消,民眾如已接獲上開期間之傳票或通知,請無庸到庭,也不必向本署請假,本署將另行擇日寄發傳票或通知。此波取消開庭部分約58人、觀護業務約30人。
地檢署,期間內民眾若有申告案件需求,可採取撰寫告訴狀、告發狀寄送至本署方式,亦具備同一法律效力,省去舟車勞頓同時能夠降低疫情擴散風險。地檢署呼籲,疫情期間勿輕信或轉傳網路未經查證之訊息,一切以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之資訊為準,以免觸法。
另外,院檢均提升管制人流強度,已關閉院檢聯合辦公大樓大廳入口,洽公民眾及律師需由院檢兩側法警室側門出入;聯合服務中心已採單一出入口,並進行人流及動線管制,並實施定時消毒。(地方中心楊永盛/苗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