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疫情持續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昨天(15日)起提升臺北市、新北市COVID-19疫情警戒至第3級,新竹縣、市也同步提升為「準3級警戒」,為維護民眾健康、降低疫情風險,新竹地檢署宣布明天(17日)起至5月31日止,取消所有庭期;新竹地方法院則採彈性調整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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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檢署指出,依據法務部與高檢署發布的防疫作業指引,新竹地檢署宣布明天(17日)起至5月31日,取消所有庭期,取消庭期的範圍包括所有偵查、執行、觀護等案件,舉凡被告、告訴人、證人、受刑人、假釋報到、採尿等,除特殊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案件,由地檢署個別通知需開庭進行必要處理外,均予取消。
新竹地檢署表示,民眾若已接獲傳票或通知,需在5月17日至5月31日開庭者,請無需到庭,也不必向地檢署請假,新竹地檢署將另行擇日寄發傳票或通知;若當事人仍需到地檢署,也請盡速開庭、嚴守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但遠距視訊案件不在此限。
新竹地檢署提醒,5月17日至5月31日期間內民眾若有申告案件需求,可採取撰寫告訴狀、告發狀寄送至本署方式,亦具備同一法律效力,省去舟車勞頓同時能夠降低疫情擴散風險。新竹地檢署將與新竹縣、市警察局持續關注並偵辦相關犯罪,維持治安平穩,請民眾保持冷靜、不必慌張。
新竹地方法院則表示,若案件屬新竹地方法院,而住、居所或事務所設於台北市、新北市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如於5月17日至5月31日內已定有庭期,為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防堵之困難,除具時效性、緊急性、必要性之案件外,新竹地方法院將秉持防疫優先原則,彈性調整庭期,並將以適當之方法通知。當事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也請主動告知案件承辦股。
新竹地方法院強調,為提供民眾安全洽公環境,法院將實施全面消毒,落實強化防疫措施,並將視疫情發展依據指揮中心最新規定適時調整防疫作為。該院也同步進行人流及動線管制,減少非必要人員進出,採行實聯制及陪同者管制,並鼓勵民眾以郵遞寄送書狀及案件當事人單獨到院,用以避免群聚。(突發中心黃羿馨/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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