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Coser黃姓女大生加入《一杯熱奶茶的等待》電影的臨演工作,與經紀公司協議隔月領酬勞,卻等了2個月,讓她無言又傻眼。黃女說,為了賺錢做為cosplay治裝費,陸陸續續都有在活動或演唱會打工,從未遇到類似狀況,雖然只是區區650元,卻是她辛苦工作一天的代價,所以才要爭到底。專家提醒,學生打工即使是短期的,最好還是要有白紙黑字的契約,以保障自身權益。
黃女說,以前曾在五月天演唱會擔任工作人員,是高於最低工資的時薪165元,一次工作5天就有約7千元收入,也接過其他活動的打工,像是擔任彰化祈福晚會、踢踏舞「火焰之舞」彰化場的工作人員,所有酬勞都是依《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基本工資每小時160元。會接下這個8小時薪資650元、換算時薪不到100元的臨演工作,是因為想要體驗演戲,希望能增加不同的人生經驗。
1111人力銀行行銷開發部總經理何啟聖說,該名學生若有與對方約定酬勞650元,認為想學經驗且同意接受,對方就不應算是蓄意違法,《勞基法》雖有保障最低時薪,但因為臨演很多時間是在等待,就像前勞動部長林美珠也曾說,遊覽車司機帶遊客到景點之後都可以休息,不算工時,雖然還有爭議,但問題在於女學生已經同意對方提出的條件;另就電影來說,也有到結算之後才發放薪資的狀況,要看雙方協議如何領取。
何啟聖說,雖然口頭也能成立契約,但工作或學生打工最好能有白紙黑字的契約,若有問題也才有個依據,包括領酬勞時間等都要寫清楚,一般工作也應有勞動契約、勞健保,但有部分學生會認為可能只有1、2天,沒有勞、健保也沒差,其實還是需要爭取,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何啟聖說,學生打工最應該注意的就是待遇「特別高」的工作,有可能就是要當詐騙集團車手,也有要求影印身分證,可能就變成人頭帳戶,他呼籲,身分證不能隨便給人,即使要影印,也應看著對方印,並要註記身分證影印本只能做什麼用途,才不會被有心人士利用。(地方中心鄧惠珍/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