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倒數2段民航局說法)
有民眾拍攝到台中市北屯區的建築物上空,出現一個人形物體,疑似穿著「鋼鐵人」噴射背包飛行在空中,橫越天際的畫面,拍攝者驚呼「真的是人耶」!對此,交通部民航局表示,「噴射背包」屬航空器,進口必須經民航局與海關核准,飛行、操作前,人員需取得操作證及體檢證、機器需有適航證、空域必須申請核准;如有違規,將移送檢方偵辦,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以下罰金。
民航局強調,此類違法活動對飛安威脅極大,未來查獲將建議檢方求處重刑。
一名林姓男子昨(5/10)在抖音上PO出影片,標註「哇靠!出現在台中!!!」短短15秒影片中,只見遠方天空中,一個小小人形飛行器,由左至右慢慢橫越天際,下方是眾多建案超大型廣告招牌及建築物,建案地點是在台中市北屯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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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部地區傳出有民眾違法操作「噴射背包」情況,民航局今天表示,國內目前尚未有合法申請進口之噴射背包,民航局已著手調查。民航局強調,此類違法活動對飛安威脅極大,未來查獲將建議檢方求處重刑。
民航局指出,噴射背包為國外近年才研發的產品,尚未廣泛運用,國內目前列為航空器,持有與操作,均需依民航法規定進行。
民航局表示,此種機器進口前,需先取得民航局與海關核准方可進口,飛行、操作前,需先取得民航局發給的適航證明;人員部分,需取得操作證與體檢證,活動的空域必須合法。
♦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100萬元罰金
有關中部此次發生之活動,民航局表示,目前國內並無合法進口的噴射背包,民航局也未發出與此有關的適航證明與操作證,已著手調查,調查完成後如確屬違法操作噴射背包,將移送檢方偵辦。也希望民眾有相關跡證,能提供民航局參考。
民航局表示,違法操作噴射背包,將依違反民航法第103、104條移送法辦,當事人可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今午有遙控飛行器專家研判,該影片中疑似穿著「鋼鐵人」噴射背包飛行在空中的人形,應該是鋼鐵人造型氣球加裝類似無人機的多旋翼無刷馬達,再以遙控方式控制飛行方向。
民航局補充說,國內目前並未開放無人機載運貨品,如此案為無人機載貨,仍屬違規行為。初步檢視影片,該飛行物飛行高度應在四百呎以下,違規部分將由地方政府裁罰。操作空域是否合法部分,亦由地方政府審視、裁罰。(甘芝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