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民航局回應)
華航機組員擴大染疫及諾富特飯店爆發群聚感染,指揮中心昨針對華航祭出清零計畫,同時針對諾富特飯店管理權責部分,在昨與桃園市府、交通部民航局、華航進行四方會議,《蘋果新聞網》昨(5/6)獨家報導,華航、諾富特案將針對三方面檢討責任,認定華航有管理疏失,恐面臨最高100萬元罰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7)14時召開記者會,由指揮官陳時中說明,交通部將對華航罰100萬元,諾富特飯店將由桃市府、交通部觀光局分別開罰。
指揮中心昨召開四方會議,會中確認該飯店一館7樓、8樓是作為華航公司員工防疫宿舍,非桃園市政府核可之防疫旅宿;而該飯店於一館8樓同時收住一般旅客及居家檢疫機組員行為,違反《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第1項、《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另華航公司對於員工防疫宿舍管理監督亦有不當,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2條第2項第5款規定,分別由交通部與桃園市政府裁罰。
陳時中說,交通部針對華航因未落實執行防疫措施,開罰華航100萬元。交通部觀光局處分諾富特飯店15萬元;桃園市政府針對諾富特飯店部分,會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罰處3千至1.5萬元,但因不只一案,所以正在整理違規案件,將進行逐案處分。
針對陳時中下午宣布交通部將針對華航未落實執行防疫措施開罰華航100萬元,民航局回應,民航局會根據蒐集到相關跡證,請華航公司提陳述意見,如果確認有違規行為,就會開罰。
據了解,昨四方會議,由陳時中親自主持,因華航機師多起確診案例,有管理上的疏失,希望交通部民航局依法對華航追究責任,且比照日前長榮航空紐西蘭機師違反防疫確診案,華航恐面臨最高100萬元重罰。諾富特飯店將檢疫客和一般旅客混居、爆發員工群聚等事件,有關單位也將開罰。繼交通部觀光局昨依「觀光發展條例」對諾富特飯店一館混居問題開罰15萬元,桃園市長鄭文燦今上午表示已對諾富特飯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調查,未來採取一錯一罰,今將開出首張1萬5000元罰單。
陳時中下午在記者會表示,2月時有人反應諾富特有混住情況,所以就把案件轉給桃園市衛生局處理,當時就有行文給桃園市政府請他們處理,當時因桃園市政府認定諾富特2館是防疫旅館,所以對於1館情況並不清楚,後來才有行政處理。
交通部民航局在3月底有去要求諾富特要把一館申請為防疫旅館,但4月15日諾富特飯店回文表示仍希望維持7、8樓是防疫宿舍的規格辦理,但這部分後續沒有經過核准,且即使依照諾富特說法,現場仍不符合防疫宿舍規定,才會予以開罰。
陳時中說,華航遭罰原因在於,如諾富特7、8樓為華航機組人員的防疫宿舍,就不該收其他一般旅客以及外籍航空機組人員入住,但8樓卻出現混居情況,認為華航沒有善盡人員管理的責任。
陳時中強調,去年十二月長榮航空爆出紐西蘭籍機師事件後,政府就已嚴格要求外站人員管理、防疫措施等都,所以交通部民航局決定採取跟長榮機師一樣,對華航做出100萬元裁罰的決定。至於對諾富特飯店的處分,由於非防疫旅館卻收居家檢疫者,就算同層樓要做分區,仍須經桃園衛生局核准,不是飯店自己講,所以也要開罰。
●民航局3月底曾發文提醒 僅二館可作防疫旅館
民航局則表示,華航曾向民航局提報該公司機組員要入住防疫旅館,但未曾向該局申請建置防疫宿舍。
此外,民航局稱,桃市府於2月20日、3月4日2度函文民航局與諾富特,限定諾富特僅二館可作為防疫旅館,該局因此於3月底發文提醒諾富特注意此一規定,同時亦請諾富特根據機組員與一般居家檢疫民眾住宿需求,評估是否申請一館作為防疫旅館。
據了解,桃市府2月20日發文給民航局後,民航局才得知諾富特一館有混住情況,因此3月再發文提醒諾富特評估將一館申請成為防疫旅館,未料4月中就爆發疫情。
諾富特事件讓陳時中網路聲量暴跌,對此他回應,「聲量暴跌跟我做指揮官沒什麼關聯,我的任務就是分層、一步步把該做的事做好,希望讓疫情快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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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房務領班仍在訓練脫離呼吸器
針對案1120病況如何,恢復後是否進行疫調,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案1120在訓練脫離呼吸器中,不要給他太大壓力,這是辛苦過程,疫調會在合適時間進行。
此外,美國目前尚未授權承認牛津(AZ)疫苗,台灣學生要去美國唸書,要求需打過疫苗,台灣是否有其餘疫苗會來?陳時中表示,莫德納疫苗會依照原來時程,沒有特別變化,持續往前走。
發言人莊人祥表示,美國沒核准AZ疫苗接種,但並不表示在台打AZ疫苗、到美國不會被承認,AZ疫苗在世界衛生組織(WHO)、英國都有被承認,這部分有誤解。(沈能元、許稚佳、李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