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台鐵發生太魯閣408次事故後,外界呼籲加速台鐵改革,交通部長王國材也承諾,台鐵將於3年內完成國營公司化。而今台鐵內部也流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總說明」,草案擬具24條,除了明定台鐵公司的業務範圍外,也規劃未來台鐵公司將由政府獨資經營、鐵道局管理並負責折舊攤提、台鐵公司負責維護。
根據這份由交通部擬具的「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總說明」,內容指出,台鐵組織體制沿襲行政官署,在組織、人事、營運、財務、預算、費率訂定等均受到各種行政法規束縛,營運自主空間有限,導致日漸僵化,難以遵循市場機制。為發揮企業化經營機動性與適應性,因應日益劇烈之競爭,與長期歷史債務包袱及累積虧損造成的財務沉重負擔,台鐵局現階段極需儘速調整組織體制,積極轉型並成立「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台鐵公司),盼以企業化經營提高效率與競爭力。
草案規劃,台鐵公司設置董事會,董事共11-15人,另設監察人3-5人,其中董事中應有1/5席次由工會代表擔任。並設總經理1人,應具備交通運輸或經營管理實務經驗的專業背景。
台鐵公司將由政府獨資經營,由政府作價投資台鐵公司,其他屬營業需要之不動產、動產及相關設施,台鐵公司無償使用;並由鐵道局擔任管理機關,負責折舊攤提等作業,由台鐵公司負責維護。
在有關現職人員轉職上,自台鐵公司成立起6個月內自願退休、資遣或離職者,最高加發7個月薪給付總額的慰助金,預估將花費14億元,建議可由交通部編列預算支應。
若是原本從台鐵辦理退休、撫卹,及繼續任用人員中,具有退撫舊制年資者,也將由台鐵公司每年精算退休金成本,報請交通部逐年編列預算支應;若是原機構具純勞工身分者,依勞基法退休,則發給一次退休金,估計約282人,所需一次退休金共約5億1000多萬元。
此外,因配合政策所造成的營運虧損,由政府補貼;鐵路基礎設施建設與更新、購置機車與車輛等,由政府編列預算支應;具自償性重大公共建設,由台鐵公司負擔。草案條例實施日期由行政院訂定。 (甘芝萁/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