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育產業公會今(5/4)召開記者會,揭露新北市、台南市、新竹縣、南投縣等縣市未給足兼行政職的代理教師完整聘期,以至於無法比照兼行政職的正式教師享有休假和休假補助。呼籲教育部不要視而不見,應統一各縣市代理教師聘期。
根據教育部函示以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7條,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擔任學校導師或各處室行政職,但視情況特殊,經主管機關核准即可擔任。長期代理教師及兼任行政職者可否核給休假、休假補助等,則本權責核處。
全教產今召開記者會,理事長林碩杰說明,依照教育部規定,國中小若因校務需求須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只要學校呈報並獲教育局核准,就應該發給代理教師相關權益,權益包括聘期應給足1年、慰勞假、加班補修和休假補助(國旅卡)等。誰來做福利就給誰,不應該碰到代理教師就出現差別待遇。
♦兼行政職未滿1年 寒暑假要工作卻領無薪
再者,林碩杰也說,根據全教產統計仍發現新北市、新竹縣、南投縣、台南市、等4縣市,給予中小學兼行政職代理教師聘期仍未滿1年,僅10至11個月,導致老師寒暑假都要工作但領無薪水;且前述4個縣市代理教師因年資年年中斷,導致慰勞假、休假補助均看的到吃不到。
林碩杰呼籲,中小學教育現場行政業務繁忙,兼行政職教師須填報各種評鑑成果、業務性調查統計,時不時還要配合地方教育局一紙公文,於短時間內調整課程等。故全教產要求各縣市學校應依循公平原則,給予兼任行政職的代理教師相同福利,避免同工不同酬等差別待遇。
全教產要求,教育部應說明針對上述4縣市代理教師是否祭出補償措施,並應統一全國代理教師聘期。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也出席記者會表示,教育部要求國立高中職給予代理教師1年聘期,卻讓地方教育局自行決定是否跟進,即便地方教育局有意跟進步調,但校方可能考慮到行政成本而另有打算,導致地方學校代理教師寒暑假就變成無給薪的志工,呼籲教育部不要只管國立學校、只當國立學校的主管機關。(許維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