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國內遭逢百年最嚴峻旱情,引發各界關注極端氣候帶來的衝擊,顯示氣候變遷下的能源轉型重要性,由數十個民間團體組成的「能源轉型推動聯盟」今(4/26)舉行記者會提出「能源轉型,地方先行:地方氣候治理」訴求,希望即使總統府上周四已宣布我國2050淨零碳排政策後,各地方政府應設定量化的中長期減碳目標並積極落實,地方減碳需有透明機制,供外界檢視,以便加速減碳工作推動。該聯盟今表示,現已有44位跨黨派的議員連署支持,顯示能源轉型已是超越黨派的共識。
能源轉型聯盟今表示,近來國內水情告急,眾多縣市面臨缺水等由極端氣候所帶來的衝擊,顯示極端氣候已全面影響民眾生活,相關減緩措施不能只靠中央,更需地方政府協力,例如減少碳排、增加再生能源比率、訂定運具電動化目標等。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張皪心表示,台灣正面臨更嚴重的旱澇不均,但地方政府普遍缺乏危機意識,她建議地方減碳成效應有透明、公開的監督機制,地方政府應更有積極行動,例如明確盤點轄內溫室氣體排放量,訂出可行的長期減碳目標及策略,並定期公布執行成果。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魏揚指出,目前地方政府的能源與氣候業務、計畫與預算編列常散落於不同主管機關,建議應成立類似「氣候會報」,由地方首長統籌各局處,訂定該縣市的減量與調適目標。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楊書容表示,運輸部門排碳佔我國12.4%,為第4大排碳部門,其中六都排碳佔比約為65%,根據2018年交通部的自用小客車、機車使用調查報告,分別有43%、59%的汽機車使用是為了通勤,相較於兩年前的調查竟是攀升的,汽機車使用所排放的空污與碳排,卻要所有人概括承受。
能源轉型聯盟並表示,據歐盟推估,2050年時將有45%的歐洲人參與再生能源發展,但台灣綠能常因開發機制不成熟,且未納入利害相關人共商,易與當地居民產生衝突。主婦聯盟環保基金會表示,歐盟的再生能源相關法令要求地方政府要排除「公民參與能源轉型的障礙」,未來地方政府應設計讓縣市民一起參與的機制,讓能源轉型走得更長更遠。
(施春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