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今天(4/26)公布,於今年2~3月針對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所做的生鮮蔬果農藥殘留檢驗稽查結果,抽驗50件蔬果產品,當中有4件不符規定,更有2件的違規業者根本無法交代產品來源,衛生局已要求業者下架,並可依《食安法》處供應業者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針對無法提供詳細產品來源資料的零售商,則可依同法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今公布針對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所做的生鮮蔬果農藥殘留檢驗稽查結果,當中有4件產品不合格。
當中自旺來鮮果園抽驗的蓮霧,發現殺菌劑Pencycuron 賓克隆0.12ppm(標準:0.01ppm以下),衛生局已請業者將相關產品全數下架,並通知移請供應商顏O山所屬的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依《食安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森林森水果行抽驗的鹿兒島金桔,則被發現殺菌劑Tebuconazole 得克利 0.05ppm(標準:0.01ppm以下),衛生局已請業者將相關產品全數下架,並針對供應商上佳水果有限公司,依《食安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而自田O龍抽驗的結球白菜,被發現蟲劑Emamectin benzoate 因滅汀0.27ppm(標準:0.05ppm以下),自大安超級商店抽驗的草莓,則被驗出殺蟲劑Flonicamid 氟尼胺0.04ppm(標準:0.01ppm以下),兩家業者都無法提供明確的供應商來源,北市衛生局除要求下架產品外,另可依《食安法》處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表示,針對不符規定產品已命令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產品來源屬外縣市者,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及農政單位溯源處辦並輔導農民正確田間施藥,若屬台北市業者,經調查確認違規屬實,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處辦,另已通知台北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據「台北市第一、二果菜批發市場供應人申請登記及管理要點」,針對違規供應商停止供應10天,第2次停止供應1個月,第3次廢止供應人資格,並加強進場交易蔬果及不合格產品供應業者查驗。
北市衛生局提醒販售業者,販售的蔬果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並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蔬果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與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以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黃仲丘/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