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居檢趴趴走!挨罰10萬未繳 機車遭扣法拍還得扣薪

出版時間 2021/04/24
35歲張姓男子居家檢疫趴趴走遭罰款10萬元未繳,執行官查扣機車。圖為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台南分署提供
35歲張姓男子居家檢疫趴趴走遭罰款10萬元未繳,執行官查扣機車。圖為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台南分署提供

台南市一名35歲張姓男子去年從香港入境,居家檢疫時趴趴走被查獲,台南市衛生局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裁罰10萬元,但張男逾期未繳,衛生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查扣光陽機車1輛拍賣。

據了解,若拍賣款項不足抵扣罰金,只要張男有固定工作,執行官將發扣薪命令,請雇主直接扣薪、繳交國庫。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台南分署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展開第三波防疫案件專案執行,其中35歲張男去年違規趴趴走,遭裁罰10萬元卻未繳納,執行官日前到他住處,扣得光陽機車1輛,將定期拍賣。

台南分署表示,張男沒有工作,名下沒有存款,只有一輛中古機車,執行官已查扣,將擇期拍賣,至於不足款項,執行官會持續追款,他若找到工作並投保,執行官接獲相關單位通報後,將發扣薪命令給雇主,直接從扣薪繳罰鍰。

台南分署表示,絕不允許少數民眾無視政府防疫政策,增加疫情擴散的風險,違反防疫規定遭裁罰而被移送執行的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台南分署將強力執行。(地方中心辛啟松/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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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歲張姓男子居家檢疫時趴趴走,欠款10萬未繳被查扣機車。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