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勞動節前夕,立法院今(4/23)三讀通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勞動部表示,其以制定專法的形式,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以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整合,擴大加保對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推估新增4人以下事業單位約33萬受僱勞工納入保障體系,另外約23.3萬名家事移工也強制納保,總計新增56.3萬名勞工受惠。
勞動部表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三讀通過後,首先,擴大加保對象,受僱於登記有案事業單位勞工,不論僱用人數,全部強制納保,推估新增4人以下事業單位33萬受僱勞工納入保障體系;受僱事業單位勞工自到職日就有保險保障,若發生職災,萬一雇主沒加保,仍有給付保障。另提供多元加保管道,未來受僱於自然人雇主或是實際從事勞動人員,都可透過便利超商機台或網頁等簡便管道辦理加保。
勞動部指出,《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通過,將可提升給付保障,除了將投保薪資上限提高至新台幣72800元,下限提高至基本工資外,並充實各項給付權益,例如擴大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前2個月發給平均月投保薪資100%,之後發給70%、增列部分失能年金,以及年金改按投保薪資比率發給,不按年資計等。
勞工萬一發生職災,勞動部指出,勞工不用擔心薪資與投保薪資落差大、兼差打工薪水低,或是剛踏入職場年資短等,未來都可獲得保障。
除給付權益之外,勞動部表示相關津貼補助內容也有調整,包括針對被保險人於傷病住院期間或發生失能事故,生活無法自理而有看護需求者,提供照護補助;經醫師診斷需使用輔助器具者,提供器具補助;考量部分職業病潛伏期長,對於退保後始診斷罹患職業病者也提供醫療、器具、照護補助、失能或死亡津貼等。
勞動部表示,整合職災預防及重建業務,也是此次立法的核心,為協助職業災害勞工儘速重返職場,在醫療期間早期介入,以個案管理服務方式提供專業評估服務及相關諮詢,擬定復工計畫。如有職能復健能力訓練需求者,勞工得請領最長180日的職能復健津貼,針對雇主協助職災勞工復工的輔助設施、事業單位僱用職災勞工也提供補助。除在職被保險人享有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外,對於曾從事有害作業者,在轉換工作或離職退保後,也提供健康追蹤檢查。(許麗珍/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