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4/14)審查「道路交通管理組罰條例」相關修法提案,立委曝電動自行車改裝情況嚴重,即使規定速度不可超過25公里,改裝後速度竟可達100公里,但超速取締去(2020)年卻僅有1件,警方取締困難。立委今提案建議修法電動自行車應懸掛牌照後才可行駛道路,且要年滿14歲才可駕駛。對此,交通部表達贊同。
立委李昆澤表示,電動自行車相關超速和死傷人數一直增加,2016年他曾要求電動自行車速度限制不能超過25公里,禁止擅自改裝,騎乘電動自行車須戴安全帽,2019年推動相關修法,但相關法令規定不能超過時速25公里,但民眾都知道電動自行車速度快,還有人雙載,警政署也知道電動自行車擅自更改情況嚴重,改裝速度還可達100公里以上,改裝車輛不但拆掉速度限制器,也優化懸吊系統等,還有人辦電動自行車賽車。
李昆澤表示,全國目前有超過50萬輛電動自行車,一輛2萬到5萬元,越來越多人使用,但相關死傷人數年年升高,2016年死傷3265人,2018年4207人,2019年6086人,2020年已達7015人,死傷人數節節高升,但2019年取締未戴安全帽有2萬5139件,2020年變4359件,時速超過25公里違規2019年有49件,去年取締僅剩1件。李質問,為何違規和肇事死傷變多,取締卻變少?電動自行車超速當場要取締,警方舉證有困難,且沒有掛牌,拍照取締碰到相當程度困難,追車追人都困難。
立委何欣純、陳素月等人也提案修法要求懸掛車牌並明訂14歲以上才能騎乘。何欣純表示,電動自行車目前對騎士未戴安全帽、超速有罰則,但電動自行車無須掛牌,改裝或違規時,警方無法循線開罰,且電動自行車也非監理單位管轄,因此違規改裝比率增加;根據統計,目前電動自行車取得合格標章有50萬輛,數量很多,因此提案修正九條,電動自行車應辦理登記領用,掛牌上路,駕駛年齡規定等等,以加強管理機制。
何欣純表示,目前電動自行車視同腳踏車不用掛牌,但電動自行車車速快且有改裝風氣,違規也增加,超速肇事比例也增加,造成用路人傷亡也增加,失竊也很難找回,違規肇逃也找不到車主,因此明訂騎乘電動自行車掛牌且限制14歲以上才能騎乘有必要,應納管保障所有用路人安全,降低肇事事故。
立委陳素月表示,電動自行車和輔助自行車,交通事故攀升,沒有保險造成受傷,無法獲得保障,和解過程增加困難,增加受害者經濟上負擔,為加強車輛管理和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建議增訂懸掛牌照規定,授權交通部訂定規則。
♦警政署:目前車速未逾60公里無法取締
警政署坦言,現行電動自行車改裝情況嚴重,電動自行車改裝後速度可達60公里到100公里,但道路上測速照相難以取締,如果道路速限為60公里,即使電動自行車限制最高25公里,但只要車速沒有超過60公里,且有容許值,就無法取締,另機車考照規定要18歲以上,電動自行車因為有速度性,因此考量14歲以下不適合騎乘。
交通部政務次長陳彥伯表示,車輛改裝情況,交通部已經有看到這樣現象,去年前年開始,有要求透過車安中心針對電動自行車出廠規格加強檢驗,也取締很多家業者,從源頭去要求,掛牌等相關修法建議都會納入。(李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