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銀行員去年37天內連續與同一人重複結婚4次、離婚3次,且申請4次婚假共32天,銀行只准第一次8天婚假,行員認為公司欠假向北市勞動局檢舉,銀行被罰2萬元,此訊息引發熱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昨臉書抨擊,勞動局做法如恐龍判決,今勞動局致歉並宣布撤回裁罰。黃珊珊發文引發網友論戰,有網友支持黃的說法,也有網友砲轟黃應帶頭反省,既是恐龍判決就該懲處相關失職人員,怎還事不關己跳下來跟民眾一起罵。
黃珊珊昨日與今天都在臉書發文對行員重複結婚請婚假的看法,黃珊珊昨先指,自己讀法律也當律師,但二十多年來最討厭「法匠」,因為太多法官或公務員只死守著法律,讓很多民眾受到傷害,所以她從政的初衷,就是希望百姓不要再因為不懂法律受到傷害,尤其是食古不化的官僚,把勞動局狠狠修理一頓。
此篇發文後引發網友熱議,黃珊珊臉書湧入數百個留言,許多網友支持黃的論點,但也有網友毫不留情面,抨擊黃「真的是法匠,然後又會說別人是法盲!」,也有網友指勞動局是正當程序裁罰,罰的是雇主不遵守程序正義,難道黃在鼓吹資方可跟風違法嗎?說法實在太奇怪。
今日黃珊珊在臉書又提到,她大學一年級就立志要當法律人,她跟民眾接觸了解到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執法不能僵化,更不能鼓勵投機,破壞社會的公平正義。黃又說,勞動局裁罰某銀行不給員工婚假案子其實很單純,用一般常識去判斷就可知道,銀行員濫用婚假不但違反立法善意動機,也造成公司同事困擾,明顯是權利濫用。
黃又說,「正義女神矇住眼睛,不受誘惑、不畏權勢,但人難免陷於經驗與既有的成見」。這次事件突顯公務機關難題,但北市府會繼續努力,和市民一起將冰冷的法條變成溫暖的保護,儘可能地減少公務人員壓力,也讓政府可以真正成為一個人民可信賴的政府。
有網友表示,先不論員工作法是否鑽漏洞,銀行違反勞基法就應該罰,若銀行認為該員鑽漏洞就對員工提告,由法院判定是否違反誠信原則,怎會要基層公務員去判定。另有網友則指,若勞基法沒定義清楚就應提修法。也有網友則指支持銀行做法,另有網友說,員工福利該給但不能濫用。正反意見在網路上吵得不可開交。(生活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