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條例初審快速過關 教育部:參與研究學院企業不得有中資

出版時間 2021/03/22
創新條例今天在立法院初審過關,規定參與研究學院企業不得有中資。許敏溶攝
創新條例今天在立法院初審過關,規定參與研究學院企業不得有中資。許敏溶攝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今天(3/22)審議「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草案(簡稱「創新條例」),不到一天時間即審完53條法條,該條例主要由研究頂尖的國立大學與研發領先的企業合作設立「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研究學院)」,教育部指出,因涉及國家重要研發,企業資金由經濟部投審會審查並對個案嚴格把關,排除中資,預估1個月內完成朝野協商,各大學最快今年9月即可招生。

教育部去年提出創新條例草案,共有53條法條,目的是希望藉由放寬組織、人事、財務、設備資產、人才培育及採購事項,讓產業能有效、有序地參與產學研發,今天教委會完成審查,教育部次長劉孟奇與高教司長朱俊彰晚上對外說明。

創新條例今天在立法院初審過關,規定參與研究學院企業不得有中資。許敏溶攝

朱俊彰說,「創新條例」目標效益是促進大學辦理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制度的創新,培育能引領研究創新、國家社會發展,並帶動產業科技與經營模式創新的高階科學技術人才,也引導企業研發資源結合大學研發能量,擴增國家重點領域博士人才,以高階科學技術研發帶動產業創新發展。

至於「創新條例」的立法效益,朱俊彰指出,從政府、學校、產業三方來說,政府端可透過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模式,進行小規模推動,促進高教制度更多創新可能,學校端可放寬組織、人事、財務等事項,建置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人才培育創新環境,企業端則可讓研發成果及人才有效為產業帶來競爭力。

朱俊彰進一步說明,「創新條例」規劃有4個原則,首先是創新模式若是績效好,可以穩健逐年擴展,並以小規模創新環境優先,避免排擠國立大學資源,先以一校一院為原則,其中設置2到3個碩博士班,規模僅約240名碩博士生,並聚焦在半導體或AI等國家重典領域,再逐步擴大國家重點領域及參與學校,藉由這些創新模式經驗,未來也可以穩健推動大學法規鬆綁。

不過,朱俊彰也指出,有關研究學院師資,可以合聘校內其他學院教師,編制外教師可從業界延攬,資金來源部分,政府資金來自國發基金,不稀釋學校資源,並規定合作企業資金必須高於政府資金,也不使用原有校務基金,但也規範企業資金來源不得為中資,也就是必須符合經濟部投審會對中資的相關規定。

劉孟奇進一步補充說,因為研究學院設到國家重點領域的人才培育與尖端科技,故除了符合經濟部投審會規定,審議會也會針對個案進行審查,並嚴格把關。(許敏溶/台北報導)


明星高中生跟你想的不一樣 已廢早自習!仍拼7:30「自律」到校
明星高中生跟你想的不一樣 已廢早自習!仍拼7:30「自律」到校
出版時間: 2022/08/29 17:59
林智堅2個碩士都被撤 教育部:尚未收到中華大學公文
林智堅2個碩士都被撤 教育部:尚未收到中華大學公文
出版時間: 2022/08/24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