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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去公司面試的時候,因主管想要文靜的員工,經詢問下得知他是獅子座O型,隨後不予錄用,懷疑「怕搶了主管風采!」
北市勞動局接獲民眾陳情,一名獅子座O型男子,去一間公司面試應徵時,公司詢問他星座血型後,直言「想要文靜型的員工,不可以搶了主管風采!」面試結束後,等到的結果卻是不被錄用,認為該公司十分誇張。
「恐有就業歧視!」勞動局長陳信瑜陳信瑜指出,雇主此舉很可能會觸犯《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經調查違反的話,可罰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陳信瑜也強調,一些老闆很在意血型、星座等個人資訊,常將此作為招募員工時的參考,用來決定是否僱用,而不考量求職者或員工的工作表現、能力。
陳信瑜說,因此,勞動部在2018年11月28日修訂就業服務法,將星座、血型列入《就業服務法》第5條的18項「歧視項目」中,以避免雇主藉由星座、血型等因素,造成求職人失去在找工作上與其他人公平競爭的機會,這就是就業歧視。
北市勞動局也統計,近3年僅接獲此件案的申訴,且尚在審理中,目前還沒有裁罰成立的案件。陳信瑜提醒,招募人才是一門學問,企業應該摒除這些無關能力的個人特質列為篩選條件,以避免觸法,同時也要提醒求職者,若遇到特別迷信星座或血型的企業或老闆,可將相關資料文件留存作為佐證,透過「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向勞動局提出申訴,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受損。(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