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單位竟帶頭侵害智慧財產權!新竹知名文創設計師劉聰榮控訴,嘉義縣阿里山鄉公所未經他同意,竟盜用他設計的藍鵲圖騰,當作鄉公所的標誌,經他反應侵權後,對方仍賴皮使用1年才撤下,但至今都不願支付授權費及賠償。不過阿里山鄉長杜力泉則表示,對方也沒經過鄒族頭目的同意,就利用鄒族的神鳥,還偷偷跑去註冊商標,嗆聲「要告歡迎去告」。劉聰榮也氣憤表示,除了提告外,也不排除申請國賠。
劉聰榮表示,當年因常捐物資幫助弱勢家庭,進而認識阿里山部落族人,對方得知他是設計師後,便告訴他2015年有個「阿里山鄒族生命豆季活動」,比賽項目是設計背心,他參賽後認為「文化創意」可以更加多元化,並可延伸與部落觀光產業合作商機,於是應用鄒族意象和台灣藍鵲設計出專屬圖騰,並於當年註冊商標。
劉聰榮設計出一系列文創作品,內容包括T恤、背心、書籤、鑰匙圈、扇子等,還設計出以原鄉動物為主題的「Q版動物家族」,並於隔年帶著計劃書和型錄到阿里山鄉公所希望能進一步合作,但與對方相談無結論後,雙方便也再無聯絡。
沒想到前年(2019年)劉聰榮到阿里山訪友時,竟發現阿里山鄉公所未經他同意,竟將他設計的藍鵲圖騰直接拿來用做公所標誌,且還高高懸掛在阿里鄉公所門口,氣得他向對方投訴,但阿里山鄉公所卻回覆:「是鄉長杜力泉交代,印刷廠商設計授權使用的」,不過劉聰榮進一步逼問「印刷廠是誰,我要告他」,對方卻答不出所以然。
「在業界這麼久第一次遇到這種事,而且對方還是公家單位」劉聰榮表示,就在他反應阿里山鄉公所未經他授權同意使用商標圖騰後,對方依舊使用了1年多,直到去年(2020年)聖誕節才撤下,而他也在阿里山鄉公所臉書粉絲頁發現,對方在2016年11月就將他設計的圖騰掛在鄉公所門口,「等於談合作案後不久就被盜用」,至今算來已侵權使用4年。
劉聰榮認為,要不是他去阿里山訪友,恐怕一輩子都不知道自己設計的圖騰被公家單位盜用,未來除了針對阿里山鄉公所的侵權行為提告違反《著作權法》以及《商標法》外,他認為鄉長身為地方公職人員卻怠忽職守,未經他同意竟盜用他設計的圖騰,導致他權利遭受損害,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也不排除申請國賠。
對此阿里山鄉長杜力泉表示,當時劉男到公所談設計合作時,跟他說:「這個LOGO隨便你們用」,沒想到劉聰榮後來沒經過鄒族頭目的同意,就利用鄒族的神鳥偷偷跑去註冊商標,結果還跟他們要30萬元的商標費。至於劉聰榮揚言提告,杜力泉也表示「歡迎去告」,若劉聰榮去提告,鄒族所有的頭目都會群起反抗,因為劉聰榮利用鄒族的神鳥註冊商標。(突發中心黃羿馨、地方中心王智勇/新竹-嘉義連線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