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會表示台北市文山區「敦皇」建案廣告不實,開罰260萬元。公平會提供
不少建案違法將停車空間移做迎賓大廳,營造豪宅氣派吸客,公平會今(3/12)表示,大佳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及通元廣告有限公司,銷售台北市文山區「敦皇」建案,廣告刊載地下1樓「香榭迎賓第二門廳」、「維多利亞交誼廳」及1樓「白金漢迎賓大廳」等文字及圖片,讓人誤認為迎賓廳及交誼廳可合法使用,公平會依建案廣告不實重罰大佳200萬元、通元60萬元罰鍰。《蘋果新聞網》尚未取得該2家公司回應。
公平會表示,台北市文山區「敦皇」建案廣告指出,「與大安、信義豪宅平起平坐,挑高約7米大廳,迎賓第二門廳,享有豪宅尊榮」等字眼,圖文並茂的建案廣告還附上照片,廣告整體讓人認為該建案規劃的迎賓廳以及交誼廳,可以合法使用。
此外,公平會指出,依照台北市政府提供意見,門廳、交誼廳及迎賓廳等設施,分別設置於地下1層及1樓停車空間,現況未依原核准用途使用,也就是「敦皇」建案1樓的停車空間,被移做白金漢迎賓大廳,此已涉及違反《建築法》第73條第2項規定。
公平會表示,經查「敦皇」建案廣告規劃與原核准平面圖說不符,購買民眾無法合法享有廣告所示的相關設施,該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已足以引起一般大眾對建案內容及用途、產生錯誤認知或決定之虞,並可能導致市場產生不公平競爭效果,因此依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分別處大佳公司200萬元及通元公司60萬元罰鍰。(許麗珍/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