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拿不出所使用的氮氣安全資料,被衛生局判定複查不合格,除重罰180萬元外另命其暫停作業。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知名嬰幼兒食品廠商「樂扉」遭爆違法使用工業用氮氣填充包裝,引發食安疑慮,新北市衛生局今日(9日)說明,業者使用鋼瓶印有「禁用於食品」的氮氣,此舉已明顯違反《食安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8000萬元,全案移送檢方偵辦;此外日前前往複查,業者仍無法提具氮氣安全性資料,重罰180萬元罰鍰外,另命業者暫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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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說明,食品業者應確認其所使用食品原料及添加物以「供食用」為前提,「非供食用」不得用於食品製程,而樂扉使用氮氣鋼瓶上明顯印有「禁用於食品」字樣卻仍用於食品包裝充填,稽查現場違規事實明確,業者坦承不諱,該行為已違反《食安法》,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全案移請地檢署偵辦。
衛生局表示,除移送刑事偵辦外,衛生局上周五(5日)前往複查,其製程流程表與實際作業不符,且無法提具氮氣安全性資料,仍未符合衛生安全原則,判定複查不合格,依據《食安法》重罰180萬元罰鍰,並命該公司暫停作業,若業者不遵行,可再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其食品製造流程,均應遵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範,切勿心存僥倖、從事不法行為,倘查獲違規將依法嚴懲重罰不肖廠商。(突發中心陳威叡/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