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家威聲請跨國同婚判決「半贏半輸」 伴侶盟:應儘速修法保證跨國同婚權益

出版時間 2021/03/04
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資料照片
台灣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資料照片

聲請同婚釋憲成功的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為爭取跨國同婚權益,2019年與一名馬來西亞男僑生於我國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但遭拒,高等行政法院今判決撤銷戶政所不准登記的處分,但駁回祁希望准許登記的請求。伴侶盟說,代表主管機關的機械化處理無法通過司法審查的挑戰,也期待政院儘速將《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送入立院審查,保障所有同性伴侶結婚權益。

當時戶政事務所拒絕受理祁家威登記的理由,是因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目前只准許台灣人與美、法等29個承認同婚國家的國民登記同婚,不包括馬國,祁為此打官司,

伴侶盟說,自結果來看,法院應並不否定跨國同婚之婚姻權利,樂見此一進展。

伴侶盟表示,今日祁家威案的勝訴,代表主管機關需面對過往對同婚登記「非29國即駁回」的機械化處理,無法通過司法審查的挑戰。但伴侶盟說,司法院已於今年1月23日提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草案,正在等待行政院彙整意見,但一個多月過去,行政院仍未將草案送入立法院,期待政府加緊腳步,儘速完成法案平等保障所有同性伴侶的結婚權益。

伴侶盟說,伴侶盟長期致力於倡議我國應立法保障跨國同婚權益,也組成義務律師團代理多起跨國同婚訴訟。2月底開庭的台新伴侶小C與美蘋案,法官針對行政機關未考慮反致進行討論,並認為在反致結果下若得出該案適用台灣法,則應當讓當事人登記結婚。下周還有台灣、澳門以及台灣、香港的伴侶案將開庭。(唐鎮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