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提醒,電池用完記得回收或降階使用,省錢又環保。資料照片
春節期間民眾常提花燈,不過其中使用的乾電池因含可再利用物質,民眾使用一次性電池後,在電力耗盡或提燈丟棄時,都應取出電池,例如將廢棄電池存放容器中,且對於可充電重複使用的電池,應將電池的正負極以膠帶黏貼,以增回收安全性。環保署提醒,可藉由電池的「降階使用」,既可讓電池物盡其用,也可減少電池購置支出,實在一舉兩得。
目前全台電池回收管道多達1.2萬處。環保署提供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執行秘書顏旭明今天(2/28)表示,適逢春節提燈增加,許多應景提燈多利用乾電池提供發光電力,乾電池因含可再利用物質,不論使用錳鋅、鹼錳乾電池或鈕扣型電池,在電力用完或提燈丟棄時,民眾應取出電池以回收。特別提醒的是,對於可重複使用的電池,因活性較高易產生火花,民眾最好將電池的正負極以膠帶黏貼,確保回收貯存的安全性。
顏旭明說,目前廢乾電池可送至超市、量販店、連鎖超商、連鎖藥妝店、無線通訊器材行、攝影器材行等地點回收,共逾1.2萬處,另也可送交住家附近的資源回收站或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全國環保局已在1128輛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加掛電池回收桶。
此外,民眾使用高耗電的產品,如遙控車、有聲光震動效果的玩具,當裡面的電池電力不足時,可取出電池用在低耗電產品如遙控器、鬧鐘等物品上面,將剩餘電力充分利用,這就是所謂的「降階使用」,等到電池真沒電後再回收。有時將此類電池裝到鬧鐘,甚至可用至6個月,對於民眾減少電池支出,也算「小確幸」!(施春美/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