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後在校園吐滿地、要學生幫忙洗私家車、指定學生繕打博士論文問卷資料、要求家長無償提供雞蛋...,一項項匪夷所思的離譜行逕,竟發生在彰化縣芳苑鄉草湖國中。多名老師去年底一狀告上教育部,聯名檢舉該校女校長周芬美共18條罪狀,其中還包括她參加學生畢業旅行時,明明是防疫期間,卻仍無視禁令在車上高歌。
教育部國教署近日證實接獲檢舉,但基於地方自治原則,國民中學事務由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主管,已將本案轉交由彰化縣政府。彰化縣教育處表示,調查尚未完成,等完成後會移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審議,以考績進行處份。
有關草湖國中校長周芬美遭指控的18條罪狀及本人回應如下:
-罪狀1:2020年8月4日以籌備校慶之名應酬,酒醉返校胡鬧。校長說法:喝一點酒,但無胡鬧。
-罪狀2:2020年12月11日,校慶與地方人士餐敘,酒醉發酒瘋。校長說法:承認有失校長風範,感到抱歉。
-罪狀3:命令學校保全幫洗私家車,整理車廂雜物。校長說法:車廂雜物為自己清理,保全幫忙丟垃圾。
-罪狀4:喝令學生幫洗車。校長說法:學生自願幫忙。
-罪狀5:命令學生幫打博士論文問卷資料。校長說法:學生自願幫忙,並從中學習發送E-MAIL等軟體應用。
-罪狀6:向經營蛋雞的學生家長,要求提供免費雞蛋。校長說法:學生家長認為沒多少錢,送校長吃。
-罪狀7:找校外人士站崗,抄寫老師車牌並紀錄出勤時間。校長說法:學生反映部分老師提早離校,影響上課品質,本人希望藉此釐清事實。
-罪狀8:校長吃營養午餐卻不付錢。校長說法:確定訂餐後有支付費用。
-罪狀9:上班經常遲到。校長說法:因發生車禍病痛,無法早到上班,但均有請假。
-罪狀 10:擅闖教室,擾亂課堂秩序。校長說法:學生課堂睡覺,她巡堂糾正。
-罪狀11:要求圖書館人員幫打博士論文。校長說法:該校申請「彰化偏鄉科技計畫」與其論文主題雷同,同仁繕打計畫並非論文。
-罪狀12:逼迫一名負責該校網路建置的代理老師離職。校長說法:該名老師疑與廠商私相授受,加購軟硬體設備,她及時發現制止。
-罪狀13:學生假日未接聽校長電話遭斥責。校長說法:邀約學生參加校外講演比賽,學生置之不理,她僅教育電話應答禮貌。
-罪狀14:放任校外研究生用學校實驗室,毀損器材未賠償。校長說法:該校學生使用實驗室以致器材損害,並非研究生所致。
-罪狀15:擅自調整該校聘僱身心障礙者的工作,逼迫自願離職。校長說法:該員工為自願離職。
-罪狀16:畢業旅行因防疫嚴禁車上唱歌,卻淪校長個人獨秀。校長說法:事先並不知禁唱。
-罪狀17:找親信擅闖教學和學務系統,調閱學生資料。校長說法:查閱學生成績,以利了解學生學習成果。
-罪狀18:把老師當賊,搜索冰箱,調查老師是否帶食物回家。校長說法:該校廚餘由校務顧問處理,多次反映僅剩湯汁無飯粒,她只是勸老師打包多注意。
對於同仁不斷投訴,周芬美受訪時難過流淚說,現階段是自己人生中最痛苦的時候,草湖國中是偏鄉學校,資源本來就少,又面臨鄰校芳苑國中的強力競爭,她努力與老師要提升學生成績,去年並因「會考減C方案」實施成功,獲得彰化縣政府表揚,才剛看到一點成績,不料仍有老師對她誤解很深。
周芬美說,自己在1994年到2006年間,在少年輔育院待過12年,看到學習低成就的學生淪落幫派老大頂罪,很心痛主人翁這樣,因此自己對校務與學生要求較高,「自己的出發點一切以學校及學生學習權益著想,自己只希望草湖國中更好」。
彰化縣教育處長陳逸玲表示,上述檢舉內容部分屬於校長個人言行,部分則為處理學校行政事務的溝通協調有不周全之處,連同督學也在席間應酬等都在調查中,將於調查完成後,移請校長成績考核委員會審議。
草湖國中位於芳苑鄉,屬於偏鄉學校,師生約300人。該校一名不願具名老師說,周校長到校後企圖心較強,但是學校資源較少,她在校務推動上有不少變革,但在溝通上較不圓融,與持不同意見的老師對立,嚴格來說,周校長是個認真的校長,但是否是個好校長,則見仁見智。(地方中心孫英哲、鄧惠珍/彰化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