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近日陸續傳出武漢肺炎確診本土案例,若勞工不幸確診,會有怎樣的保障?勞動部說,若是因工作染疫,僱主需給予公傷病假外,治療期間也要依勞工原本的薪資給予補償。
勞工受武漢肺炎影響,可分為「因工作」和「非因工作」兩種因素。若是因工作,如出國出差等,勞動部說,這類情況返國時遭居家隔離或檢疫,期間僱主都應照給薪水,並不得要求勞工以自假處理。隔離結束後的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勞工若要請假得用自己的假,如特休假、事假等;但若是僱主要求不要出勤,薪資仍要照發給勞工,且不得要求勞工以自假處理。
◆勞工因個人因素居檢 可請病、事、特休假
若因工作而不慎染上武漢肺炎,勞保局說,治療期間除僱主要給予公傷病假外,因不能工作而沒有薪水時,第四天起勞工可申請職災傷病給付,會依勞工近6個月平均勞保投保薪資的70%發給,最長可給付2年,但第二年調降為50%。整段因治療而沒有工作的期間,僱主都要依勞工原領薪資照樣補償給勞工,但僱主可以職災傷病給付抵充部分的補償。
舉例來說,若勞工原本薪資5萬元,平均投保薪資4萬5800元。住院30天中扣掉無法領給付的前3天,可領到27天給付,約2萬8854元;但這30天住院期間僱主要照樣發給她5萬元補償,在勞工領到勞保給付後,僱主可以抵充,只要再發給勞工2萬1146元即可。
至於治療期間的醫療費用,勞保局說,因《傳染病防治法》已有相關補助,勞工就不能再向勞保局申請職災醫療給付。但若最後染病死亡,可依近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領取職災死亡給付等共45個月或遺屬年金。
若勞工是因個人因素遭居家檢疫或隔離,期間可請病假、事假、特休假,或和僱主協商調整工作時間。若最後不幸確診,同樣是住院治療的第四天起可向勞保局申請普通傷病給付,會依近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給付50%,最長可給付6個月,但若發生事故前的勞保年資合計達1年者,最長可給付到1年。若最後不幸染疫身亡,可領勞保死亡給付等共35個月或遺屬年金。
◆染疫住院隔離治療費公家出 隔離檢疫者日領1千防疫補償
根據指揮中心公布的「COVID-19(武漢肺炎)個案隔離治療、檢驗等相關費用支付原則」,住院隔離治療費用,都由衛福部疾管署編列公務預算支應,包括住院隔離期間(含隔離起、迄日的醫療處置費用與隔離病房費用,都由政府支付。
通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 個案檢測 SARS-CoV-2 之採檢及檢驗費用,則由衛福部醫事司編列預算支付。被確診的個案的治療、住院隔離與被通報採檢者,都無須負擔相關費用。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公、私立醫療(事)機構執行防治、醫療、照護之醫事人員及其他從事防治相關工作人員,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予補助或發給津貼。
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及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者、檢疫者而請假或無法從事工作之家屬,經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接受隔離者、檢疫者未違反隔離或檢疫相關規定,就接受隔離或檢疫之日起至結束之日止期間,也可以申請每日一千元的防疫補償。
(唐鎮宇、黃仲丘/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