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染疫若是這兩種身份 補償恐比別人少

出版時間 2021/01/20
衛福部桃園醫院近日發生院內感染,已有2名醫師染上武漢肺炎。林志青攝
衛福部桃園醫院近日發生院內感染,已有2名醫師染上武漢肺炎。林志青攝

衛福部桃園醫院院內群聚有2名醫師確診武肺,醫師職業工會指出,這2名醫師雖在公立醫院任職,但若是沒有公務員資格的主治醫師,被隔離治療期間領到的補償比其他適用《勞基法》的醫師,或是公務員資格醫師少很多,是現行法規漏洞,呼籲衛福部儘速檢討。

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長廖郁雯說,台灣的醫師進用身分非常複雜,公私立住院醫師已適用《勞基法》,但若是主治醫師則不適用;其中又再分,公立醫院有一些醫師是公務員身份,隔離治療期間便算是公假,當然也可以領到全薪;但私立醫院主治醫師,以及公立醫院研修醫師、沒有公務員身份的主治醫師等,既不適用《勞基法》,也不適用公務員相關法令,一旦因公染疫,隔離治療期間僅能領取勞保給付投保級距的7成,也就是最多僅3萬多元。其餘薪資差額,僱主沒有任何法律義務必須補償。

廖郁雯說,工會過去曾多次爭取,衛福部2019年時也曾表示要在《醫療法》增訂醫師勞動權益專章,讓大部分醫師可以適用《勞基法》職災補償部分規定,僱主補償上限提高到15萬元,但至今修法草案仍擱置不前。雖然相信醫院不會一毛不拔,政府也針對COVID-19感染醫護有補貼,但工會仍呼籲主管機關正視法規漏洞,盡速制訂明文保障讓醫療人員真正免除後顧之憂,全心對抗傳染病。

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執行長黃怡翎說,主治醫師等發生職災,也和其他不適用《勞基法》的勞工有同樣狀況,法令並未強制要求僱主負擔職災補償義務。在修法前,勞工仍可透過訴訟要求僱主負擔民事賠償責任。

黃怡翎說,職災是無過失責任主義(亦即不問僱主有無過失都要負責),補償應由社會保險(如勞保等)負擔;但目前因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問題,只能抵充僱主部分的職災責,長遠來看政府應考慮將所有職災補償責任由社會保險負擔,僱主則依法做好職災預防義務。

醫事司司長劉越萍表示,《醫療法》修訂專案,涉及修法會面臨較多意見的分歧,也需要與政院各界取得共識,需要較長的時間,這部分會持續進行;衛福部目前打算先從修訂「民事契約」的方式,邀請各院所於契約訂立時將遇到疫情、居家檢疫的相關補助,拉高到接近《勞基法》的上限標準,這部分也已經有委外計畫,希望今年的目標能夠先將這部分談好,有一個相關標準,也可做為日後修法的依據。

(唐鎮宇、黃仲丘/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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