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中藥】2黑心診所害40人鉛中毒 中市再罰80萬!勒令停業3個月

出版時間 2021/01/04
盛唐中醫診所因使用毒中藥,導致台中市市議會前議長張宏年等28人鉛中毒,今遭台中市衛生局再罰50萬罰鍰,並勒令停業3個月。曾雪蒨攝
盛唐中醫診所因使用毒中藥,導致台中市市議會前議長張宏年等28人鉛中毒,今遭台中市衛生局再罰50萬罰鍰,並勒令停業3個月。曾雪蒨攝

盛唐及九褔(音同富)中醫診所中藥內服藥違法添加鉛丹與硃砂,導致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全家等40人鉛中毒。兩診所負責人,去年12月3日經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及《刑法》起訴。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參酌起訴書內容及行政調查結果,考量2家中醫診所造成40位患者人體健康危害,今(4)天再依違反《醫療法》規定,分別再處盛唐及九褔中醫診所50萬及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3個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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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全家鉛中毒,其子、市議員張彥彤邀請2公益律師免費幫其他受害人打業務過失傷害官司,向盛唐中醫院長呂世明求償。曾雪蒨攝

截至目前,因為盛唐與九褔兩家中醫診所開立的中藥導致患者血中鉛中毒人數已達計40人(盛唐28人、九褔12人),受害者包括台中市前議長張宏年與現任市議員之子張彥彤等一家4口,還有國民黨台中市黨部前主委陳明振妻子等人,張彥彤並在年前召開記者會,邀請2公益律師協助受害者集體向兩中醫診所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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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褔診所因使用毒中藥導致12人鉛中毒,台中市衛生局今天依法裁定再罰鍰30萬元,並停診3個月 。曾雪蒨攝

台中市衛生局醫事管理科長楊惠如表示,原2家診所自行申請停業至今年1月5日,在恢復營業前夕,遭衛生局今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從事危害人體健康等不正當業務」規定,勒令停業至今年4月5日。

另外,衛生局另依《醫師法》第25條第1款「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及第4款「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將呂世明及洪彰宏兩診所院長移付懲戒,將召開醫事審議委員會,由醫懲會委員合議做出決定,兩醫師最重將面臨「廢止醫師證書」,不得在擔任醫師的重大處分。

衛生局重申,為守護市民健康,將持續加強中醫診所、中藥販賣業者或藥商稽查抽驗,嚴懲不法,以維護民眾健康,確保醫療品質。(地方中心曾雪蒨/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