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缺工、勞力問題,農委會祭出機耕補助,且為擴大機耕服務、鼓勵農友加入機耕協會,個人申請補助款項為機具費用的三分之一(33%),若加入機耕協會則補助五分之二(40%),結果網傳雲林機耕協會向會員收取1成農機補助贊助費,引發農友怨言;農委會證實此事,稱已發文該協會,要求1個月內退回款項,若仍未退款,可向農委會反映,將移請各縣市政府依法處理。
農糧署主任秘書陳啟榮表示,政府補助一般個別農民三分之一的款項,但機耕協會可領到40%補助款,主因是個別農民耕作面積有限,使用率會比較低,為鼓勵加入代耕服務更多農民,才會提高補助,但政府的補助款一定要全數落實在農民身上。
陳啟榮表示,目前全台農業縣市機耕協會共14家,約有2000名會員,而大型農機如曳引機、聯合收穫機的價格約幾百萬不等,統計2020年間全國機耕會員的受理案件達810件、金額達8億74萬元,個人申請為1759件;其中雲林機耕會員申請數為200多件、金額達2億多元。
雲林機耕協會收取1成農機補助贊助費是否違法?陳啟榮表示,10月21日對全國各縣市機耕協會發函,為減輕農民負擔並促進農機普及率,擴大機耕服務,但避免違反農委會農機補助計畫政策,不該將政府補助作為會員回饋要求。
依「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14條規定,人民團體辦理之業務或活動,涉有收費或公開招生、授課、售票、捐募、義賣或其他類似情形者,應依有關法令規定,報請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案或核准後辦理;其財務收支,事後並應公開徵信。
陳啟榮表示,由於機耕協會屬於人民團體,相關主管機關為各縣市政府,若未申請核准而向會員收取費用,可向該協會所屬的縣市政府檢舉不法。
農糧署農業資材組黃俊欽則說,會請同仁一一通知受補助的農友,也會發文協會1個月內需退回款項,若協會沒有退還款項,就向農委會反映,若仍未退款移送各縣市政府依法處理,不論農民是否真心想捐款,都會請協會退款,若農民想捐,就自己去捐。
(陳怡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