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醫美診所鬧翻互告 雞排妹開砲:那間風評如何請打聽

出版時間 2020/12/23
元和雅今聲明,雞排妹剛出道2個月時,即找上元和雅抽脂,事後雙方已達成肖像權交換協議,且有明確的合約與電子信件往來為證,並無不正當使用。 楊適吾攝
元和雅今聲明,雞排妹剛出道2個月時,即找上元和雅抽脂,事後雙方已達成肖像權交換協議,且有明確的合約與電子信件往來為證,並無不正當使用。 楊適吾攝

網紅「雞排妹」鄭家純對8年前剛出道時,與醫美診所以廣告代言換免費抽脂手術合約感到後悔,近日委任律師提告,此舉讓元和雅診所大怒,今發聲明還出面強調不會下架代言看板,且明天就會對雞排妹提出損害診所名譽的民事訴訟。雞排妹則反擊,「我告的那間風評如何請打聽一下」。

據了解,鄭家純告元和雅的訴狀今年12月18日遞進台北地院,因逢年底,尚未分案選出法官承審,也還沒開過庭,案件將會等到跨年後,以「110」的年份字別分案,之後才會由受命法官開庭審理。元和雅診所今發聲明還出面強調不會下架代言看板,且明天就會對雞排妹提出損害診所名譽的民事訴訟。

針對雞排妹貼文,元和雅今近中午發出聲明,聲明中指出「2012年3月,雞排妹鄭家純(鄭佳甄)剛出道2個月時,即找上元和雅醫美整形集團,希望能幫她做體態雕塑的抽脂手術,基於支持新人的立場,元和雅醫美整形集團提供療程費用價值25萬元整的抽脂手術,並在同年8月贊助10萬元換購超過200本雞排妹寫真集,雞排妹當時的經紀人並提供10張原檔照片供元和雅使用,雙方已達成肖像權交換協議,且有明確的合約與電子信件往來為證,並無不正當使用。」

在診所確定提告後,雞排妹今下午在臉書發文,「到底要酸什麼,才會對鄭家純造成影響。我告的那間風評如何請打聽一下,討厭我的人還挺得下去,也是意志堅定。」「看你們這麼辛苦找攻擊點,我是個貼心的人,在此開設討論區,集思廣益提供給你們。」

雞排妹貼文中條列7項酸文,包括「有富爸爸還說18歲離家出走靠自己」、「就只是拍幾張照,還敢說是純色創辦人啊」、「出道8年來沒請過助理」、「講跟親友合資買三間房,我看是獨資不敢講啦」、「嚴重懷疑社群不是本人經營」、「明明就賣過雞排,不然怎麼叫雞排妹,紅了就否認是不是」「身高謊報罩杯謊報」等,接著再貼出微笑圖寫「以上也是沒殺傷力笑」。(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