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倫社宅大面積陽台。資料照片
北市明倫社宅三房型4萬元月租過高,讓柯市府飽受批評,當中最主要原因,就是8坪戶外陽台面積過大,設計不但不符需求,也增加租金負擔。北市都發局今天表示,過去公宅設計並無相關規範,都是設計師自行規劃,未來會將社宅擬將陽台限制在2.5坪內,符合大家的需求。
北市議員徐巧芯今在臉書指出,明倫社宅8坪巨無霸陽台議題,近日又在議會工務委員會中被拿出來討論,都發局長黃景茂承諾會修訂SOP,規定社會住宅附屬建物所佔比例上限。
徐巧芯還指出,向都發局索取資料發現很多社宅都有所謂「巨無霸陽台」,陽台佔社宅比例(附屬建物/室內面積)超過三成的,就有內湖瑞光社會住宅二房型(佔39%)、文山興隆社會住宅A區二房型(佔40%)、文山興隆社會住宅E區三房型(佔50%)、中山培英社會住宅二房型(佔58%)以及中山培英社會住宅三房型(佔50%)。
徐巧芯質疑,這麼高比例的陽台或露台,真的適合社宅嗎?這樣的設計等於擠壓到室內坪數的空間,況且這些陽台的面積,還要納入租金計算之中,認為真的有調整的必要。
都發局科長魏國忠坦言,過去社宅僅規定室內面積,並未限制陽台大小,全部都是依照建築師規劃興建,這次明倫社宅案子引發討論,都發局允諾檢討,目前初步想法,就是限制未來社宅陽台面積不超過2.5坪,房型越小陽台就越小,但最大就是不能超過這個標準。
但魏國忠強調,此規定僅針對新設計的建案,若是正在施工的社宅,都發局會看看那些可做修改,但已動工的就無法再做調整。(陳思豪/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