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NCC發新聞稿)
中天新聞台今天(12/12)凌晨零時起自52頻道下架,全面轉戰YouTube。就在這敏感時機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午後於臉書粉絲團貼文,講述美國網路不實言論的訴訟案,被外界認為是針對中天新聞若於網路上有不當言論時仍有法可管。對此,NCC今(12/12)回應,網路世界法律約束程度較低,表現形式比較有新的可能性,但仍然期勉中天須遵守相關法令、善盡媒體責任。
不過,有網友對於NCC臉書這則貼文批評「NCC暗指將管制網路」。對此,NCC粉絲團小編今近午也趕緊在同一則貼文已更新方式澄清,「對於本篇美國案例分享,原想與民眾分享各國網路監理的案例,結果造成民眾誤會,感到抱歉,以後Po文會再審慎」。
NCC粉絲團發文指出,1995年美國Stratton Oakmont V Prodigy Service 訴訟案中,紐約州最高法院判決網路平臺業者BBS未刪除不當言論,而應負責,其關鍵就在於BBS對外宣稱其設有篩選不當言論的過濾軟體,卻未執行,故應負責。也就是說如果平臺業者並無任何檢視內容的措施,就不需要負責。
這篇臉書貼文指出,該判決結果造成積極管理平臺內容的業者,反而必須對他人在該平臺散布不實消息負責的不合理現象,因此美國才於1996年通過CDA第230條,鼓勵平臺業者採取合理措施,如以過濾軟體刪除不當內容等,則平臺業者即無須對平臺上他人張貼的言論負責。目前對於是否應修改或刪除CDA230成為美國對於網路平台業者責任之焦點議題,國會並有許多法案提案,後續發展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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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今求證NCC,若未來中天新聞網路頻道有不當言論時,我國是否真的有法可管,是依何法進行處理;另外,有網友質疑NCC會不會太誇張了點,要把手伸到網路上了嗎?詢問NCC是否也會針對其他媒體網路部分依同標準進行管理。
對此,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回應,中天新聞台雖然今天結束在有線電視上架,改在網路露出,網路世界法律約束較為低度,表現的形式比較有新的可能性,但仍然期勉中天須遵守相關法令、善盡媒體責任。
翁柏宗也說,本會依廣電三法(《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及《衛星廣播電視法》)進行監理,並不涉及網路,網路世界的規範仍舊回歸實體世界法令。
NCC也對此發出新聞稿表示,該會主要職掌電信管理法、廣電三法,涉及傳播、電信相關監理,並不含網路內容監理;針對新媒體相關服務,目前刻正研議《網際網路視聽服務管理法》草案,其中也明定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是「指經網際網路傳輸,由服務事業以自己名義提供經其編輯、篩選之視訊內容服務」,尚未包含以使用者分享內容( User Generated Content,UGC)及交流資訊(觀點或經驗)為主的社群媒體平台服務,如YouTube、Facebook。
目前外界對草案仍有不同看法,NCC稱,將基於該會專業,持續吸收多元意見並滾動式討論,也歡迎網友提供相關政策建言,期盼透過與社會多方溝通,健全我國匯流法制環境。
(陳怡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