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衛生局發現,2件鴨血產品驗出含雞成分,非百分之百鴨血。北市衛生局提供
北市衛生局今公布於今年9月下旬,抽驗火鍋店、餐飲店、市場、賣場、超市的火鍋料專案抽查結果;抽驗45件火鍋料,結果發現有2件火鍋鴨血,有混到雞血的情況。北市衛生局表示,針對標示不實業者,將可依《食安法》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共抽驗45件火鍋料產品,包括11件菇類、8件鴨血、2件水血、24件火鍋料加工製品(貢丸、米血糕、蒟蒻、魚肉煉製品),檢驗項目包括重金屬鉛及鎘、食品添加物(如防腐劑12項、殺菌劑、漂白劑、著色劑等)、動物性成分等。檢驗結果2件鴨血產品驗出含雞成分,非百分之百鴨血。
抽到標示不實鴨血的火鍋料業者分別為湖光市場的一家攤販,其提供鴨血的廠商為位於台北市環南中繼市場經營攤位,負責人戶籍地為新北市板橋區,發現有用雞血混充鴨血的情形;另一家則為士林的八百樂有限公司 (市招:鍋鍋有意思),提供鴨血的廠商則為位於新北市三重區的「信燦行」。
衛生局表示,針對標示不實業者,將可依《食安法》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由於提供廠商都位於新北市,也將相關業務移送新北市衛生局對鴨血業者進行懲處。
衛生局呼籲業者,有關「鴨血」產品之標示,若含有其他禽血,建議更改為水血、禽血、鴨血(水血)、鴨血(禽血)等,避免誤導以維護消費者權益。(黃仲丘/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