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市多Costco北台中店今天開幕,要價157萬9999元、法國設計波蘭製造「7人座動力遊艇」,短短1個小時就賣出2艘,外界好奇台中「好野人」真多,到底誰買走遊艇?又須具何種資格?對此,台中市遊艇暨水上運動發展協會前常務理事賴啟誠說,買遊艇並無資格限制,只需要錢,但駕駛遊艇需報考動力小船駕照,目前中部並無專屬的遊艇碼頭,買了遊艇只能另尋地點放置,想下海必須以貨車將遊艇載至台中港。
根據交通部資料,截至今年9月,台灣合法登記的自用遊艇共有1125艘,擁有合法遊艇駕照者約1萬7千人,且以每年新增約2千人的速度增長。
賴啟誠表示,動力小船駕駛執照是由交通部航港局核發,可駕駛20噸以內的動力船舶,駕照分為自用及營業兩種,與考汽車駕照相似,必須年滿18歲、通過體檢、48小時課程,並在交通部許可之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機構訓練合格才能報考,主辦單位則是航港局所屬的基隆、台中、高雄、花蓮港務局。
接受的課程除了船舶原理課程外,駕船實務主要是學習七個項目,包括離碼頭、轉彎九十度、S型前進、加速前進、倒退、人員搜救與靠碼頭,通過考試就獲得動力小船駕照。
台灣包括基隆、新北、桃園、新竹、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等地都有專屬遊艇碼頭,唯獨中部從苗栗、台中、彰化到雲林,都沒有合法的遊艇碼頭。
他說,台中市前市長林佳龍曾承諾規劃,但最後仍不了了之,中部擁有遊艇的玩家,只能將遊艇放在家中或另覓地點,要出海時向港務局申請,返程再運回陸地放置,中部的遊艇若要合法停放在碼頭,只能選擇新竹漁港或嘉義布袋港,但也要先取得泊位才行。
賴啟誠指出,以該協會為例,共有95名會員,成員有醫師、退休公務員、中小企業老闆、自營商等,有的則是喜歡海釣,但真正擁有遊艇的只有3人,成員平時會召集5至10人合租遊艇出海,租金視遊艇大小每日約2至5萬元不等,「玩遊艇不一定都是有錢人,大家都是喜歡接近大自然、嚮往大海才會去考遊艇駕照!」(鮮明/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