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無黨籍議員林穎孟,遭《鏡週刊》踢爆是「假面甜心」、「議會慣老闆」,不但違法要求女助理請生理假要附憑證,甚至還安排詐領助理費。對此林穎孟今天(11/3)上午透過簡訊回應表示,目前正和助理調整比較好的工作模式,雙方都很用心解決問題,希望有心人不要見縫插針,「我也不會隨之起舞!」
林穎孟回應聲明中指出,作為新人起步困難,整個辦公室工作繁重,「雖然資源很少,但我在議會大會和委員會都認真出席參與討論,其他時間也努力跑行程,每天都把工作完成。」
林穎孟強調,過去她經常在外面跑行程,較少管辦公室助理的運作方式,目前正在和助理調整比較好的工作模式,雙方都很用心解決問題。希望有心人士不要見縫插針,不會隨之起舞。
北市勞動局今天證實,有收到林穎孟助理5人申訴,將擇期進行勞資爭議調解,至於調解項目因屬保密內容無法對外公開,如果調解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資方有違法之虞,勞動局將會針對林穎孟辦公室進行勞動檢查。
勞動局表示,近日已受理林穎孟助理調解案,但依《勞資爭議處理法》第24條規定不能透露其內容。呼籲雙方屆時能準時出席調解會,將依法協助。
目前林穎孟遭踢爆要求女助理請生理假需附憑證,勞動局表示,依《性平法》第14條、21條規定,女性勞工因生理日導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有一天生理假;勞工提出申請後不得拒絕,也不得視為缺勤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處分。此外《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也規定,僱主不得要求提出佐證資料。違者處2萬元以上罰鍰。
北市議會表示,依議員聘用公費助理的規定,每名議員每月有24萬元公費助理費的補助,可請6到8名助理,人數不可低於6人,且助理的薪資不得低於最低每月基本工資,最高不得逾8萬元。由於議員助理的僱主是議員,議會僅是幕僚作業,若議員提報的公費助理人數及薪資不符合規定,幕僚也會提醒,因此林提報的助理人數及薪資都合於規定,且薪資也由議會直接撥入議員助理的帳戶。至於實際工作的助理人數及狀況,因議會非僱主,因此無法說明。
(陳思豪、郭美瑜/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