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頻發生惡意逼車事件,不但屏東縣發生小貨車「謀殺式」逼車重機事件,從右側路肩超車,碰撞重機導致翻車受傷,桃園市也上演一起「鬼之切入」釀禍事件,小貨車從最外側車道切入最內側車道,碰撞重機女騎士摔傷。今(10/1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交通部預算時,立委齊轟惡意逼車根本是行動凶器,應重罰。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惡意逼車應視為全民公敵,將研議加重罰則。
根據交通部統計,2017年至2019年間,逼車事件有807件、擋車事件則有1450件。即便已有相關罰則,但惡意逼車情況仍頻傳,9月26日更發生一輛重機行駛屏東縣萬丹鄉台88快速道路時,慘遭小貨車「謀殺式逼車」,高速從路肩逼車超車,碰撞重機導致騎士當場翻滾數圈,所幸命大僅受傷,但影像曝光引發眾怒。
立院交委會今審查交通部預算時也齊轟惡意逼車行為,立委陳歐珀表示,惡意逼車或飆速180公里,都應該建議用公共危險罪論處,才有嚇阻作用,特別是惡意逼車太危險。立委李昆澤則指出,惡意逼車危害用路人安全,近日惡意逼車和蛇行駕駛頻傳且嚴重,嚴重影響用路人通勤安全,交通部和警政署應研議加強改善作為。
立委邱顯智則說,日本針對惡意逼車的罰責比台灣重很多,惡意逼車是行動凶器,屏東小貨車逼車事件也有可能導致騎士死亡,台灣罰則和道交條例罰款太輕了,應該參考日本情況,惡意逼車即便沒有造成傷亡,還是構成犯罪,要斟酌已經構成觸犯刑法185條。
立委洪孟楷則表示,日本去年或前年都有所謂《逼車法》,希望台灣減低道路上霸凌狀況,交通部也應該研議。立委魯明哲表示,惡意逼車就是交通霸凌,普遍存在,其中大型交通工具欺壓小型車,造成很大威脅,交通部應研議《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罰則,要如何有效減少惡意逼車的心態。
交通委員會今也通過提案,交通部2021年度有關「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3億0038萬7千元,其用途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督導與查核、加強道路交通秩序整頓及行車安全、強化全民路權與用路安全觀念等促進交通安全之相關作為,然近日惡意逼車、蛇行等危險駕駛情形頻傳,嚴重影響用路人通行安全。交部應針對相關行為研議加強改善之作為,爱此交通部2021年度有關「道路交通安全」預算編列2億7954萬5千元,應予凍結1/10,待交通部於1個月內就事如何改善惡意逼車、蛇行等危險駕駛行為及相關法制教育之加強宣導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林佳龍則表示,對道路交通安全來說,惡意逼車車輛就像武器,要推動生命教育跟落實,不然做再多努力,人的駕駛行為仍未改變也沒用,以逼車來講,除了是武器之外,若發生事故可能傷及第三人,被逼車的人可能會受影響後會有連鎖反應,造成對其他第三者影響,他很支持把惡意逼車視為全民公敵,應該要嚴懲,針對道安條例,交通部會積極研議加重罰則。(李姿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