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管案」興大版?中興大學第三任管理學院院長詹永寬,3月間爭取連任,經全院教師投票逾三分之一票同意,之後也通過遴選,但卻未獲校方聘任,詹永貴今接受《蘋果新聞網》電訪時,抨擊校長薛富盛及人事室不當介入,逕聘他人為院長。校方則強調,均依規定辦理,並無不法。
詹永寬說,校方3月24日啟動院長遴選,經全院教師投票,93%同意票通過第一階段遴選,另位候選人僅獲27%同意票,於第一階段遴選即遭淘汰。
第二階段11位遴選委員投票,他獲9票同意通過遴選,獲遴委會推舉,依《國立中興大學管理學院院長遴選及解聘要點》請校長核聘,但校長未依規定聘任,另找人逕行擔任院長,違反學校相關規定。
詹永寬說,遴選過程中管院全體教師即收到薛校長親筆信,內容指出,現在管院做得很糟糕,選舉投票時要考慮清楚,召見多位遴選委員時,言明不可支持原院長,否則就會解散遴選會。
詹永寬表示,校長指他與其中一位遴選委員是共同作者關係,沒有利益迴避,但遴選辦法規定中,僅規定候選人與遴選委員間,不得為三等親、指導教授關係,並無不得為共同作者關係規定。況且,另位候選人,與校長指定遴選委員(主秘)也是同學關係,也有好幾篇論文是共同作者關係,這些校長都不提。
詹永貴指出,遴選會 5月12日推舉他,請校長簽核,依規定應於兩周內完成圈選工作,但校長一再要求管院需重新提出公文展延申請,第三次要求時,管院以非管院之過給予回絕。他說:「遴選規定如果有爭議,應由遴選委員會去決議,但校長一直不敢把爭議交給遴選委員會,就逕行指派新院長,這違反學校組織法規定」
針對詹永貴的指控,校方發布書面回應表示,第四屆院長遴選過程與結果,均依《國立中興大學院長遴選、續聘及解聘辦法》辦理。因在遴選中發生程序爭議且新學年度啟始在即,校長為避免院務延宕,即依該辦法之授權,聘任謝焸君擔任管理學院院長。
校方人員指出,謝焸君原任該學院科技管理研究所教授,並於2015年迄今擔任該學院副院長5年,對院務嫻熟。
校方指出,遴選過程中,興大接獲部分遴選委員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且未能自行利益迴避之舉報。因此,校長基於該辦法第六條第二項:「遴委會僅推選一人而未能為校長接受時,由校長……或依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與第九條:「當各學院遴選院長人選發生困難時,校長為免院務脫節,可逕聘適當人選擔任之」之授權,於8月1日聘任謝焸君。
教育部高教司則表示,依照《大學法》第13條規定,各院院長由大學自訂組織規程及相關章則選任,當事人如果有疑義,可循管道向學校、教育部申訴尋求救濟。目前教育部已接獲當事人的陳情申訴,已轉中興大學依法受理申訴,並依《大學法》和校內章程釐清。(地方中心、生活中心/台中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