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令「下課禁止管教學生」惹毛教師引反彈 教部:僅供各校參考、不強制

出版時間 2020/09/16
教育部公告禁止教師下課時間管教學生,引起第一線教師譁然。示意圖。資料照片
教育部公告禁止教師下課時間管教學生,引起第一線教師譁然。示意圖。資料照片

(更新:教育部說法)

教育部上個月公告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除了「特殊情形」,否則不得於下課時間管教學生,學生更有權對教師處罰提出異議,教師並要調整或停止。對此,第一線教師反彈四起,擔心恐變相反制教師管教,教育團體要求教育部應該先廢止修正案,並與教師們重啟討論。

教育部於8月3日公告修正「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規定「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應調整或停止」、「除有特殊情形外,教師不得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措施」。新規一出,引起第一線基層教師譁然。

由於反彈聲浪大,教育部今晚回應,此次修正「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的原意,是為避免老師以「禁止學生下課」方式處罰學生,但用字易生誤解,將再檢討該項文字後再頒布。教育部並強調,該條僅是行政指導供各校斟酌參考,實際管教方式、時機可由各校訂定。

新北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黃耀南接受《蘋果新聞網》電訪時表示,若不能在下課時間施行管教,按教育部規定便僅能在上課實施,難道不會壓縮到正常教學時間?再者,若有學生提出異議就必須停止,變成可以反制老師的適當管教,「難道行為偏差不能管教嗎?」;教師若無法實施正當管教,便可能影響到其他學生受教權。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侯俊良則說,上述兩條規定恐讓教師陷入「無法管教」的情況,如「學生對於教師之處罰措施提出異議,教師應調整或停止所執行之處罰措施」,他批評修正條文簡直不分青紅皂白,只要學生提出異議,老師就一定得調整或停止管教,等於是賦予學生改變管教措施的權利,顯然會造成管教上的困難。

侯俊良也指出,教師不得於下課時間實施管教更是大有問題,在教育部規定的管教措施中,有許多項目本來就無法在課堂上實施,如要求學生完成未完成的作業或工作,「不能在下課時間實施,要在什麼時候實施?」,他質疑教育部規定自相矛盾,侯更指,教育部又說,若碰上特殊情形則可以實施下課管教,但沒有定義何謂「特殊情形」,讓教學現場一頭霧水。

侯俊良說,第一時間已向教育部反映,是希望不要讓老師陷入無法管教的處境,有疑慮的地方教育部更應該一次講明。黃耀南則談到,教育部修正規定前都沒有找教師團體討論,如今爭議四起,他建議先廢止該修正案,與教師團體重啟討論,研議後再頒布。

教育部今天晚間回應,本次「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內容修正是參照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31條,維護兒童休息及休閒權利,原意是避免以「禁止學生下課」的方式來處罰學生,但用字上容易產生誤解,將重新檢討注意事項文字內容後再行頒布。

至於何謂可管教的特殊情形?教育部也說明,若學生在下課期間違反常規,如抽菸、打架、霸凌、危害校園安全等,教師還是可以秉持專業權衡,於下課時間適度實施一般管教措施。教育部學特司科長楊奕愔也說,該條僅是行政指導供各校斟酌參考,實際管教方式、時機點可由各校訂定,但因文字修訂上不夠精確,所以會再重新修正。(許維寧/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