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單親爸阿輝向《蘋果新聞網》投訴指控,其念北市國中的15歲女兒小花,在就讀北市A國小,約莫11歲時認識校內一名年約31歲的教師L,兩人來往密切,L更在外租套房,時不時便把女兒約到套房處,更向小花表示等她18歲時兩人就結婚,讓父親阿輝氣憤表示, 「妳18歲,他都快40了,我實在聽不下去」。
父親阿輝(化名)日前出面向《蘋果》投訴,今年7月初準備叫女兒小花(化名)起床上學,卻發現女兒在哭,表示因「分手」想請假,一問之下女兒才透露自小學四年級便和台北市某國小教師L密切來往,該師是小花的科任老師,L師後來便在學校附近租了間套房,並把鑰匙交給女兒,三不五時就透過通訊軟體把女兒約到套房處。
阿輝說,女兒一個月約前往2至4次,他問小花套房中有什麼、兩人是否有肢體接觸?小花表示,老師摸過他的大腿和大腿內側,兩人每次過去約2小時,通常兩人各自坐在床上玩手機,有時也玩L師的筆記型電腦。除了約去套房,老師也曾晚上帶小花到信義區看電影,或同遊苗栗、淡水等地。
但阿輝質疑,老師在外租套房約女兒的用意為何?如果是輔導,為什麼他和學校都不知情。
阿輝也提供和女兒的對話錄音,小花表示,四年級時老師就開始追求她,於她生日時告白,之後更向她要求,待她18歲時兩人就結婚,但小花堅持25歲,老師說18歲,原因是等小花25歲時,老師已經40多歲了。
小花並轉述,L曾和成年女性相親,但找不到女朋友,隨後也向父親表示,「他真的很討厭」, 阿輝聽聞後則痛罵:「妳18歲他都快40了,我實在聽不下去。」
阿輝表示,他一人帶著女兒打拚,女兒入學時曾適應不良,質疑L是藉著女兒身分弱勢趁虛而入;他也找女兒的國中輔導老師告知此事,國中則於7月初通報社會局,並要求阿輝找台市婦幼隊報案,未料隔天L就跑到女兒就讀的國中門口找人,晚上11點、他出門工作之際,L又到住所找女兒,女兒聽到半夜有人敲門趕緊打電話給他,他嚇得丟下工作、趕緊跑回去。
阿輝談到,「老師有權威,這樣談戀愛不公平,我不覺得這是愛情」,從開始到結束,都沒有聽到老師給過一句道歉或不好意思,擔心老師會再來找女兒,只希望老師遵守為人師表的分際,兩人不要再來往。
《蘋果》向小花曾就讀的學校校長C求證,C表示,全案已召開性平會調查預計9月初出爐,L否認所有指控,而性平會也即將結案,據目前調查判斷,應無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等狀況;《蘋果》再詢問,兩人關係如何?C則說:「就是比較好的朋友。」
小花就讀的另一校校長H則說,性平主責該非校,但校方立場就是保護當事人,日前已啟動輔導機制,善盡對學生的輔導和支持;H也談到,L確實有跑到校門口找學生,當下就通報警衛處理,「我們的主任也都有保護好學生」。
北市教育局稍早則回應,該案國中及國小校方於已於今年 7 月 9 日獲知後,便依照相關規定完成社政及校安通報,並召開性平會議、聘任外部委員進行調查;教育局也請學校調整該教師課程與教學事宜,目前暫時停聘該師三個月,避免該師與當事學生、其他學生接觸,以釐清事情真相。
教育局也說,事件發生後學校也啟動三級輔導機制,安排學校輔導人員持續關心學生身心和在校出席狀況,也引進輔諮中心心理師每週晤談;另安排社工家訪關心,請社福機構共同關心個案家庭經濟狀況。未來將持續督導學校依性平案件處理流程儘速完成調查,維護學生權益。(生活中心/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