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逆時中】篩檢逾千例無症狀者 中央不知情420萬全埋單

出版時間 2020/08/20

彰化縣衛生局因篩檢策略與中央不同調被疑有程序上的問題,指揮官陳時中請求政風單位徹查,調查結果出來前風波仍持續延燒。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表示,從今年4月到7月底,彰化縣啟動「精準篩檢」件數約1400到1500件,相關費用是由醫院向中央申報,衛生局並未經手;但經了解,這樣的通報仍會使用到健保費,支付原本無須到醫院的個案當日門急診的診療費用。

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昨天(8/19)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彰化縣自今年4月到7月底,啟動「精準篩檢」,針對居家檢疫第3天或第10天者,詢問檢疫者篩檢意願,並由當事人到醫院篩檢,這段期間篩檢件數約1400到1500件。費用部分,採檢費用由醫院向中央申請,彰化縣衛生局未經手經費,經費按理是由中央埋單。若以每件約3000元計算,總共花費大約420萬元。

彰化衛生局長葉彥伯(右)。資料照片

根據指揮中心目前的採檢規定,正在做14天居家檢疫者,若有症狀才需採檢;另依《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應「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傳染病防治政策、計畫及轄區特殊防疫需要,擬定執行計畫付諸實施,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8/20)上午在廣播節目中也提到,地方要針對這麼多無症狀者做採檢卻沒通報中央,也是這次的爭議點。

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6月10日公布的《COVID-19(武漢肺炎)個案 隔離治療、檢驗等相關費用支付原則》,未通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會由健保署核付個案到院當日的門急診的診療費用。

而有關篩檢費用部分,根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支付原則,則由衛福部醫事司支應。健保署醫管組組長李純馥表示,根據目前相關費用的申報流程,個案到醫院的當日診察費用確實由健保支付,但若個案經醫事人員認定為疑似個案,並開立隔離單的病人,後續的治療經費則都由疾管署支付。

李純馥表示,目前健保並沒有針對COVID-19的檢驗給付,但若發現有醫院以其他有健保給付的RNA疾病項目,不當用於COVID-19的病毒PCR檢驗,健保署經審核屬時,將追回相關費用。

彰化採取不同的篩檢策略可能有其理由,確切的狀況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也再次強調,動用政風不是處罰,呼籲社會各界一切等調查結果出來再做評論。(黃仲丘/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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