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頓沙卡里巴二房東亂象 南市府竟先開鍘揭露業者

出版時間 2020/08/08
台南市沙卡里巴內的冠津海產粥揭發二房東亂象,竟被市場處視為開鍘對象。辛啟松攝
台南市沙卡里巴內的冠津海產粥揭發二房東亂象,竟被市場處視為開鍘對象。辛啟松攝

台南市中西區沙卡里巴公有市場的二房東轉租亂象,遭冠津海鮮粥店揭露,市府疑因不滿冠津把事情鬧大,矛頭指向該店,以業者違法向二房東承租為由,11日將強制驅離該店。鄭姓業者不滿表示,她跟二房東的合約到明年底,合約訴訟在法院進行中,司法判定結果尚未出爐前,市府沒有理由要求搬離,當天將拉白布抗議,拒絕搬遷。

台南市經發局市場管理處回應,公有市場攤位依法不可轉租他人,該處已收回「二房東」攤位,冠津海產粥所謂的合約,並不是與市府簽訂的契約,冠津現在是非法占用市府財產,經發局是依照「行政執行法」,排定11日排除占用情況。至於其他的二房東轉租亂象,市場處尚在研擬相關計畫,還在調查中。
 
律師江信賢說,所謂「強制執行」或「行政執行」,執行前提是「法院判決確定」,市場處是行政單位,根本不能球員兼裁判,市場處若要攤商返還攤位,必須要提出民事返還訴訟,經由法官裁定,才能強制執行,市場處11日的「強制執行」是不符合法律程序,市場處若強制搬走冠津海產粥的物品,恐涉及強制罪。
 
鄭姓業者說,2014年底經市場管理員介紹,以每個月1萬5000元向沙卡里巴市場內林姓攤商租下8個攤位做生意,合約到明年11月。不料,攤商在合約期間要求漲租金,武漢肺炎期間,政府補助攤商3成租金也不願折讓。業者陳情市府,竟被要求限期搬離,引爆市府包庇二房東弊端。
 
鄭姓業者表示,她與房東的合約尚未走完,目前仍在法院訴訟中,上月31日竟收到市府來函公文,要求本月11日強制搬遷,導致她的權益嚴重受損。鄭認為,依法要強制執行應有法院判決,市府可對她提告,她11日將拉布條抗議,拒絕遷移。(辛啟松/台南報導)

台南市沙卡里巴公有市場有三分之二攤商,都是違法向二房東承租。辛啟松攝
部分二房東長期占用攤位,當作倉庫,沙卡里巴市場並不活絡。辛啟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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