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新知基金會和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今召開記者會呼籲給孕產的配偶5天有薪陪產檢假。許麗珍攝
現行法令已經有給予孕婦產檢假5天、產假8周,也有給予配偶陪產假5天,但沒給配偶「陪產檢假」5天。婦女新知基金會和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今(8/7)促請立法與行政部門,共同合作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給予配偶5天有薪「陪產檢假」並改革現制。
父親節前夕,婦女新知基金會和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今在立法院召開「孕產過程配偶不缺席,給我五天有薪陪產檢假」記者會,邀請跨黨派多位立委與會,包括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等人。
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目前台灣孕產婦享有5天有薪「產檢假」,但法律並未保障配偶也有5天有薪「陪產檢假」,若配偶想要參與孕產過程,就須自行請事假或特休,若無假可請只能由孕產婦獨自前往產檢,以致於不少爸爸感嘆「孩子都抱在手上了,卻還沒有當爸爸的感覺」,雙親面對新生命的身心準備落差,也往往導致產後的養育分工不均、誤解及抱怨。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指出,健保給付的產檢約10次,目前規定孕婦有5天產檢假,若修法給配偶5天的有薪陪產檢假,是非常基本的要求。婦女新知基金會表示陪產檢假在國際上有很多案例,例如法國和葡萄牙有3天有薪陪產檢假,鼓勵配偶參與生育過程;瑞典放寬到任何與孕產有關活動,像是爸爸媽媽新手教室都享有10天有薪假。
蔣萬安表示,目前的法令所缺的一塊拼圖,就是應該給予配偶陪產檢假5天,他會提出相關修法,不只是給予陪產檢假,甚至產前很多教育課程,配偶也應該陪伴參與。
洪申翰說,金馬離島地區的民眾常因為考量醫療設備,選擇到台灣本島進行產檢和生產,交通往返需要陪產檢假,若政府能讓配偶有5天有薪陪產檢假,等於是給待產家庭很大的支援。邱顯智則說,孕產過程很多事情要夫婦共同決定,不應讓孕婦單獨承受壓力,有必要給配偶陪產檢假。(許麗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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