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勞權#metoo|晚晴遭爆強迫回捐! 離職社工:2年被「勒捐」10多萬元

出版時間 2020/08/05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遭揭露近兩年仍持續要求社工回捐薪資。翻攝高市晚晴協會臉書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遭揭露近兩年仍持續要求社工回捐薪資。翻攝高市晚晴協會臉書

高雄市晚晴婦女協會遭社工爆料強迫「薪資回捐」,社工名義上雖領月薪34 K,卻有人捐款後剩不到30K;社工不滿上網爆料「不想被『勒』捐」、「強迫社工回捐薪水案燒得沸沸揚揚...簡直是社福勞權版的 #metoo」;已離開晚晴的社工向《蘋果新聞網》驚爆,她在晚晴工作不到兩年,被迫捐10多萬元,當時因想要這份工作,只好乖乖回捐。社會局清查發現,去年迄今有六名社工薪資回捐,有人連續兩年捐出5萬3,788元。高雄市議員黃捷痛批,此為不樂之捐,社會局稽查機制失靈。

晚晴:若捐款有疑慮 8/15前聯繫退款

協會在訊息遭揭露、社會局介入調查屬實後,7月31日主動公布捐款人名單與金額,承認去年迄今共有六名職工捐款給協會,其中三名連續兩年都捐,金額約在3萬多及5萬多元,另三人捐款也多逾萬元;同時要當初捐款職工,對捐款有疑慮可在8月15日前聯繫退款,至於未列出的職工捐款,則歡迎曾參與的職工對當時捐款有疑慮,持收據到協會退還款項。

不過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揭露,晚晴協會玩兩面手法,上傳社會局的社工勞動契約薪資依規定填寫34K,但實際私下另立規定,強迫社工簽4,000元不等的捐款收據,把這筆錢放到組織帳戶挪做他用,再跟社工說組織經營困難,做公益要共體時艱,以致有社工扣掉勞健保,薪水領不到30 K。

離開社工:每月扣8000元 怕丟工作不敢吭聲

先前曾在晚晴協會服務近兩年的吳姓社工說,她在職期間前半段回捐,是直接從薪資扣除,每個月被扣8,000元,她當時薪資也才25K,等於是領最低薪,後半段則是給全薪,但同時附帶寫好帳號的小紙條要求匯款回捐,「當時怕沒工作,長官又說是教育大家如何當社工的教育費,也怕若揭露此事,高雄社工圈小,以後在高雄會找不到工作,所以每個人都乖乖回捐」。

吳姓社工說,她現在在其他機構一樣當社工,但已沒有回捐問題,儘管晚晴協會說可以拿收據去退款,她算一算服務期間每月捐8,000元,累積捐出薪水多達15萬以上,連年終獎金也要回捐,是否回去協會取回,則還在考慮。她認為協會做法並未真正面對問題,社會局也未善盡稽查、糾舉責任。

昨晚間另位曾於103年度在晚晴工作的社工出示薪資明細表,表中具體顯示她在晚晴工作6個月,每月都被以教育費名義直接扣款8,000元,首月1萬6,500薪資甚至扣掉1萬666元,總計回捐7萬4,051元。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說,這位社工甚至表示,晚晴理事長甚至將他的年終2萬8,000多元,直接扣1萬5,000多元,不知道晚晴理事長、秘書長及會計,到底拿走社工多少錢?錢都到那裡去?

晚晴年年獲高市府標案 金額百萬元以上

高雄市晚晴協會近來每年都獲得高市府社會局家防中心親密關係家庭暴力個案輔導標案,每個標案金額都在百萬元以上,此外也向中央衛福部及社會局申請社工人力補助款,但卻爆每月強迫社工捐款,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不滿,「晚晴協會得標案件很多是限制性招標案,協會過往違法事蹟,衛福部、社會局和家防中心真的什麼都不知道嗎?」

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祕書長郭志南質疑,工會掌握晚晴違法回捐超過10年,勞保都保最低薪、但跟政府都申報當年度最高薪,整起事件發展至今違法事證明確,社會局像是擠牙膏般,不僅不主動擴大查辦,還要工會提供資料才有下一步動作,放任「服務婦女的機構剝削女性社工,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要繼續沉默嗎?」

郭志南也揭露晚晴利用失婚、單親媽媽或是剛畢業的年輕社工需要工作急切,要求最菜的捐最多,變相權控吃定這些社工,事實上這次出面揭露不法的協會社工是單親媽媽,有要上大學的女兒,扛沉重經濟壓力,向協會反映是否能減少捐款,隔沒多久就被說「沒誠信」,更放話要她到年底約滿離職,事實上她每月被迫回捐6,000至7,000元不等,領到的薪水剩下頂多27K,跟社會局掌握的31K有差距,顯見社會局根本狀況外。

晚晴:有包裹 秒掛記者電訪

《蘋果新聞網》致電高市晚晴協會表明身分欲訪問理事長沈玉玲、總督導葉麗華,工作人員表示:「我們現在沒有人在!我們發言人不在!」追問發言人是誰?對方急著回說:「我也不清楚!」還脫口說:「就是有人說她們不在嘛!我也不知道發言人是誰!」隨即說「我的包裹?喔!」就連忙掛上電話。

不過針對此案,高市晚晴協會透過臉書發表三點聲明,但未正面承認回捐,僅說是「捐款之爭議,造成社會誤解」,對社會局列出有疑慮的職工捐款明細,若捐款人有疑慮可聯繫退款,還說要藉由此案,「積極落實轉型正義,並展現改革的決心」。要其他社會局未列出的職工捐款,只要對當時捐款有疑慮持收據到協會退款。

晚晴協會也說,針對先前出面控訴的社工,協會也已向勞工局遞件申請勞資關係協調,強調「一如以往持續保持開放與溝通的精神,一如本會長久以來在婚姻與親密關係中的主張一致」,期望以溝通取代對立,化解誤會,還說唯有勞資建立互信,才是關係長久經營之道。

不過高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昨接獲勞工通知,赫然發現晴婦女協會呈送勞工局申請協調爭議理由竟是「捐款疑慮」,但事實上該協會所為就是薪資回捐,且該協會只針對曾出面受訪揭露不法的單一位社工,而非已公布列名可退款返回的六人,顯見協會是針對性、意圖造成當事人壓力,刻意孤立當事人,做法十分蠻橫不當。

高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呼籲,本案預計八月中在勞工局開調解會,盼全台社工到場陪同幾位當事人調解,一起見證高市晚晴婦女協會回捐惡行。

社會局:社工薪資不得回捐 違規者不予補助

高市府社會局代理局長謝琍琍重申,絕不允許社工捐款予受僱單位,且說去年開始在委託契約及補助作業要點,已明訂「不得有專業人員薪資回捐或未覈實撥付薪資」等規定,也不定期稽核委託或補助單位的社工人員薪資核實給付情形,呼籲社福等民間團體雇主應嚴守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社會局說,此案受理陳情立即查調該會近2年接受捐款收據及公開徵信等文件,確實發現有社工捐款給協會,雖有捐款人否認回捐,但考量職場受僱關係,為保障社工薪資,已要求協會須全數返還捐款,若違反規定除依勞基法、公益勸募條例等規定返還外,並依委託契約罰違約金,或依據補助規定最高五年內不再給予補助。

勞工局證實晚晴協會遞件申請勞資關係協調,不過因還未開會不清楚對方訴求,根據過往經驗,資方申請勞資關係協調主要是針對雙方疑慮部分,以此案來說應是針對薪資回捐的認定、是否違法等問題,透過公正第三方見證進行完整說明及調解。

黃捷:不樂之捐 大開回捐陋習

​時代力量高市議員黃捷關心此案,除出席聲援爭取社工師、消防員等工作權益,對此案她則直言根本是「不樂之捐」,她特別提到迄今持續收到一線社工反映晚晴要求員工配合機構薪資回捐,甚有6、7年前任職員工申訴檢舉,顯見此不樂之捐行之有年,回捐手法也技巧性地規避法令稽查範疇。

黃捷直言,晚晴身為社福界有一定影響及代表性的單位,卻大開回捐陋習後門,「回捐情形不該見怪不怪被當成常態!」她也質疑既有稽查機制失靈,要求社會局堅守監督職責詳細徹查,除這兩年回捐返還,也應主動全面調查近五年晚晴回捐情形,把這些年被要求回捐、長期剝削的不樂之捐,返還給一線社工。(周昭平/高雄報導)

發稿時間00:06
更新時間13:28(新增另名社工被扣款單據)

 34K
晚晴協會跟社工簽訂的勞動契約上載明薪資為34K。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提供
晚晴協會內部另跟社工訂定低薪的勞動契約。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提供
高市晚晴協會在事發後在臉書發表三點聲明,並公布這兩年捐款社工名單及金額,挨批手法粗暴。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提供
高雄市晚晴協會近年承接高市府社會局標案。翻攝開放標案網頁
高市議員黃捷聲援消防員及社工師工作權益保障。黃捷提供
晚晴協會志工爆料薪水遭勒捐。取自高雄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
晚晴協會向勞工局申請勞資調解理由讓社工師工會相當不以為然。高雄市社工師職業工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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