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油輕罰】中油馬公漏油懲處曝光! 最高層級僅分處處長受罰

出版時間 2020/07/24
中油馬公加油站漏油肇因操作不當。資料照片(圖非漏油加油站)
中油馬公加油站漏油肇因操作不當。資料照片(圖非漏油加油站)

中油澎湖馬公加油站5月27日發生油槽漏油2.2萬公升,經濟部宣稱漏油肇因中油操作不當,喊話要嚴懲並由中油自提處分名單。根據《蘋果新聞網》掌握最新訊息,懲處名單共6人,最高層級到嘉義營業處長,最重只有小過1支。學者批懲處太弱,3年2次漏油出包顯示內部管理鬆散,總公司油銷事業部等上級督導單位也不能卸責。

2017年6月中油澎湖湖西油庫漏油6.3萬公升且隱匿1年才曝光,最後懲處7人,包括督導油銷的副總記1小過,當時為油銷執行長的副總記1大過,代理油銷執行長則記1大過、1小過,嘉義營業處長記過2次、副處長記大過1次、原已記大過1次的馬公行銷中心經理追加記大過1次、原已記大過1次的管理師追加記大過1次等,其中澎湖油庫經理及管理師今年還被澎湖地方法院判刑。

時隔不到3年,中油澎湖馬公加油站今年5月27日又發生油槽漏油2.2萬公升,中油於6月下旬向經濟部呈報檢討報告,說明漏油原因為油槽自主檢測時未按SOP操作不當,但未提懲處名單。
 
經濟部表示,內部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後,退回報告要求中油自提懲處名單,相隔半個月,中油於7月10日呈報懲處名單到部,共懲處6人,包括中油嘉義營業處長、副處長各記申誡1次,馬公加油站的站長、馬公行銷中心經理各記小過1次,馬公加油站副站長、馬公行銷中心主辦人員各記申誡1次,經濟部將再召開委員會審查。
 
經濟部指出,中油補正後的檢討報告,分析漏油為油槽自主檢測時,內部未訂SOP,沿用環保署訂定的檢測方法,又不依其規定的SOP及標準進行,「如果中油真的按照環保署的標準操作,也不會出錯,最後原因就是中油自行操作不當」,未來會要求中油參考環保署標準,訂定一套更嚴格的操作方案。
 
對中油自提的懲處名單,文化大學經濟系教授柏雲昌表示,澎湖自2017年在短短3年出包2次,顯示內部管理太鬆散,「這個懲處名單太弱也太輕了,最重只有記小過很奇怪,最高層級也只到嘉義營業處長,總公司油銷事業部等上級督導單位也不能卸責。」
 
2年前澎湖漏油事件,副總、油銷事業部執行長等7人被記過懲處,中油經理也被判刑2年,這次漏油中油自提懲處名單6人、最重記小過,是否有意輕輕放下?經濟部說,2年前湖西漏油是隱匿及作假,所以嚴懲,馬公漏油則是即時通報,處罰會較上次輕,上周才剛收到中油自提懲處名單,還要召集審查委員審查,懲處名單還未定案。(許麗珍/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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