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有成添信任 台輸星肉、蛋類產品首創「預審制」 

出版時間 2020/07/21
新加坡食品局今年首次對台灣的高溫滅菌罐製豬肉、禽肉及蛋類產品採取「預審制」。食藥署提供
新加坡食品局今年首次對台灣的高溫滅菌罐製豬肉、禽肉及蛋類產品採取「預審制」。食藥署提供

台灣在武肺疫情防疫表現優良,讓國際間對台灣的制度更有信心;衛福部食藥署今晚間表示,新加坡首次針對我國的高溫滅菌罐製豬肉、禽肉及蛋類產品採取「預審制」,信任我國政府所提供的食品審查官方證明,創下「無須派員來台審查」的制度先例,以及14家工廠,4家核准新增品項的相關食品允許輸出該國的單年新高紀錄。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表示,台灣自4月下旬起蒐集國內有意輸出新加坡的高溫滅菌罐製豬肉、禽肉及蛋類產品業者,並協助審核相關的查驗資料。
 
蔡淑貞說,高溫滅菌罐製豬肉、禽肉及蛋類產品與其他食品相較之下,需要嚴格的管理制度,過去台灣食品要輸往新加坡,除得提供審查資料外,新加坡也會實際派員到台灣的食品工廠查核;新加坡食品局今年首次對台灣的高溫滅菌罐製豬肉、禽肉及蛋類產品採取「預審制」,信任我國政府所提供的食品審查官方證明,創下無須派員來台審查,以及有14家工廠,4家核准新增品項,共18家業者允許輸出新加坡,創下審查制度與相關產品輸出量的首創紀錄。
 
當中包括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的肉品罐頭(豬肉);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肉品罐頭(豬肉);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沙鹿第二工廠速食麵含加工肉品(豬肉/殺菌軟袋)等工廠製造的產品,均於7月20日接獲新加坡食品局(SFA)通知,允許輸出。
 
食藥署表示,基於對我國檢疫及食安管理制度之信任,SFA今年4月同意未來我國食品業者產製之豬肉、禽肉及蛋類之高溫殺菌罐頭或滅菌袋食品,可由我國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共同提交有意輸銷的業者名單,經SFA審核後,即可直接輸星。此措施大幅簡化我商出口程序,除顯示星方與我國主管機關之檢疫及食安管理措施等效,對我國罐頭食品業者更是一大利多。
 
除了新加坡,蔡淑貞表示日本已於今年3月完成我國乳製品問卷等效性審查,並於6月1日正式啟用雙方協議之出口證明樣張。也就是說,有輸銷日本需求的乳製品業者可直接向行政院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申辦出口證明,並需另外向食藥署申請核發加工衛生證明供防檢局在出口證明上加註其食品衛生安全相關事項,以便順利輸日。

蔡淑貞表示,台灣在武肺疫情防疫表現優良,國際間對台灣的制度更有信心,也可能是與各國洽談食品輸出其中一項的有利因素。(黃仲丘/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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