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認台大醫院打壓工會,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資料照片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去年底向院方申請張貼海報宣傳紀錄片活動、提醒同仁投票日休假權及等說明醫院紅利績效發放議題共三張海報,但院方對海報張貼申請逐一駁回,理由是海報包含工會介紹、招募會員等訊息,工會今年初向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申請,經認定台大醫院拒絕張貼海報行為違反《工會法》,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對此,台大醫院表示,有關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的主張,該院均定期並持續與工會協商各類議題,收到勞動部公文後會據以再與工會再次協商。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秘書王棋筠說,工會去年底依院內社團共用佈告欄使用簡則申請張貼海報,但院方對申請逐一駁回,理由是海報包含工會介紹等訊息,但任何團體活動宣傳包含團體介紹,是很自然的事;工會因與院方溝通無效,在今年年初提出「不當勞動行為」申訴,勞動部終於認定台大醫院違反《工會法》,妨礙工會運作及招募會員。
王棋筠表示,依《工會法》規定,台大醫院打壓工會,不當影響、妨礙或限制工會的成立、組織或活動,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王棋筠指出,裁決歷程正值疫情期間,醫療人員都很辛苦,工作繁忙之際,因沒錢沒資源,法律問題只能自行鑽研,學習寫書狀、讀判決;反觀台大醫院方面,聘請3名律師為院方的失職辯護,這次判決後,希望台大醫院不要上訴,不要拿國家的錢欺負勞工,這不是納稅人與病人所樂見。
(沈能元╱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企業工會去年底申請張貼海報,院方卻逐一駁回。台大醫院企業工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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